問題詳情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列應不低於:
(A)前一年國民生產總毛額的百分之十
(B)該年度預算歲入淨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C)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D)該年度預算歲出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9796
統計:A(3),B(12),C(145),D(15),E(0)

用户評論

Joyce】評論

100年12月28日才從21.5%修正為22.5%,本題97年出題時是21.5%沒錯,自己注意修改即可

今年必上】評論

本題已無答案 本法第 3 條  已於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 建議增E選項: 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三

尤加利】評論

已修法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已刪除】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列應不低於:(A)前一年國民生產總毛額的百分之十 (B)該年度預算歲入淨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C)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D)該年度預算歲出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 修改成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列應不低於:(A)前一年國民生產總毛額的百分之十 (B)該年度預算歲入淨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C)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百分之二十三 (D)該年度預算歲出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一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