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題:張小姐(40歲,單身),扶養父親(68歲)、母親(67歲)、弟弟(38歲、目前就讀政大博士班)、妹妹(35歲、目前就讀清大博士班),張小姐任職國內某上市電子公司(設不適用產業創新條例),110年度取得員工分紅配股15,000股(面額每股10元),公司於108年6月7日將股票撥入其個人集保帳戶,當日股票收盤價為每股500元,次日(即6月8日)收盤價則為535元,至108年12月31日止仍未移轉出售,扣繳稅額為45萬元。此外,張小姐110年度自公司取得專門技術之薪資收入(不含員工分紅配股部分)計50萬元,扣繳稅額為3萬元。張小姐因工作所須,有職業專用服裝費30萬元、進修訓練費20萬元、搭乘高鐵交通費10萬元,假設上述費用皆和該職業之薪資收入相關且皆舉證相關合法憑證。該年度除張小姐有上述收入外,受扶養親屬皆無任何收入,並採用標準扣除額。依據上述資料回答張小姐申報11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之下列(36~40)相關問題:
【題組】36. 應申報之薪資所得數額若干?
(A)740萬
(B)750萬
(C)756萬
(D)78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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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ing Jiang】評論

15000*500=7500000500000總額800萬800萬*3%=240000240000+200000=440000800-4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