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應有那些人員參與?
(A)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代表
(B)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
(C)身心障礙學生或教師代表
(D)身心障礙學生代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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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dustin1047】評論

特殊教育法 §45: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

nomi】評論

(B)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

皮諾丘】評論

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第 45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其組成與運作方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得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並應有身心障礙學生或家長代表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