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據消防法第 6 條規定,下列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場所,何者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①旅館 ②老人福利機構場所 ③住宅場所 ④商場 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
(A)①②③
(B)①②③⑤
(C)①②③④⑤
(D)②③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8246
統計:A(40),B(34),C(22),D(18),E(0)

用户評論

Dickie Lin】評論

內政部公告:修正「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自即日生效消防法第六條第四項。下列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托嬰中心。二、早期療育機構。三、安置及教養機構。四、居家護理機構。五、護理之家。六、產後護理機構。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八、幼兒園(含改制前之托兒所)。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含改制前之課後托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