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縣(市)政府所訂定之自治規則牴觸法律時,應由下列那一機關函告無效?
(A)行政院
(B)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C)省政府
(D)立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B(3),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衛斯理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30條(地方行政規則之效力)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