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臉書起初拒絕我國調閱犯罪帳號的資料,但越...
【Rain☂(112警特三等】評論
殺人、擄人勒贖、毒品、詐欺、竊盜、強盜、搶奪、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含重傷害)、妨害性自主(含兒少性剝削)、冒用帳號(不含盜用帳號)等12案類[內政部警政署104年07月16日警署刑資第1040004717號函、106年11月06日警署刑資第1060006502號函、108年03月07日警署刑資第1080001279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