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 下列有關轉銜服務的項目,哪些是法令規定的項目?甲、升學輔導 乙、生活 丙、福利服務 丁、復健治療
(A)甲乙丙
(B)甲乙丁
(C)乙丙丁
(D)甲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5052
統計:A(648),B(44),C(9),D(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第27條

用户評論

黃靜怡】評論

一○、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 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Tze-ping Chen】評論

法規名稱: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發布日期:民國 102 年 03 月 18 日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