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何者非屬工會法規定工會之任務?
(A)勞工教育之舉辦
(B)勞工就業保險之辦理
(C)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
(D)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4987
統計:A(48),B(217),C(79),D(40),E(0)

用户評論

Max】評論

工會法 第五條工會之任務如下:一  團體協約締結、修改或廢止。二  勞資爭議處理。三  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四  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訂及修正之推動。五  勞工教育之舉辦。六  會員就業之協助。七  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八  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九 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十  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制。十一  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

GRACE】評論

名  稱:工會法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第 5 條   工會之任務如下:一、(D)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二、勞資爭議之處理。三、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四、(C)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訂)定及修正之推動。五、(A)勞工教育之舉辦。六、(B)會員就業之協助。七、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八、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九、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十一、其他合於第一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