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通知期限,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地政機關得逕行施測之最優先順序為何?
(A)現使用人之指界
(B)參照舊地籍圖
(C)鄰地界址
(D)地方習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6154
統計:A(44),B(11),C(440),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地、土地、登記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6-2條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理界標,並到場指界,於其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實施:1.鄰地界址2.現使用人之指界3.參照舊地籍圖4.地方習慣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59-2規定處理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46-2條Ⅰ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Ⅱ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59條第2項】規定處理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6-2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理界標,並到場指界,於其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實施: 1.       鄰地.....

【用戶】祝念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46-2條Ⅰ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Ⅱ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59條第2項】規定處理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6-2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理界標,並到場指界,於其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實施: 1.       鄰地.....看完整詳解

【用戶】祝念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46-2條Ⅰ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Ⅱ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59條第2項】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