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看護工作,應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如果逾就業安定費繳納寬限期仍未繳納者,每逾 1 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之多少比率的滯納金?
(A)1%
(B)0.5%
(C)0.3%
(D)0.1%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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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心想事成】評論
就業服務法第55條5.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百分之零點三滯納金。但以其未繳之就業安定費百分之三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