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複選題
35.下列有關立法院調查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B)立法院調查權行使方式,不以文件調閱權為限
(C)屬於行政首長行政特權者,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
(D)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E)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保障者,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A,B,D,E

統計:A:334,B:322,C:67,D:371,E:254

難度:非常困難

用户評論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X(C)屬於行政首長行政特權者,立法院X不得X行使調查權→釋字第585號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立法院組織法第§18-3:「為確保立法權之行使,得設專案小組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使立法院得以實施國會調查權。→釋字第325號:「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除依憲法§57-1及§67-2辦理外,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受要求之機關非依法律規定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至此立法院擁有不完整之調查權(文件調閱權)。 下列 有關立法院調查權之敘述,何者正確O(A)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釋字第585號:「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O(B)立法院調查權行使方式, 不以文件調閱權為限→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O(D)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 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O(E)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保障者,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 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