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uan-Po Cho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無行為能力→代理人代為收受限制行為能力→例外:純獲法律上利益、日常生活所必需民法§76:「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民法§77:「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用戶】Kuan-Po Ch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無行為能力→代理人代為收受限制行為能力→例外:純獲法律上利益、日常生活所必需民法§76:「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民法§77:「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用戶】Kuan-Po Ch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無行為能力→代理人代為收受限制行為能力→例外:純獲法律上利益、日常生活所必需民法§76:「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民法§77:「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