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3.( ) 營利事業以暫繳稅款及扣繳稅款抵繳結算申報應納稅額者,該暫繳及扣繳稅款應於下列何日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A)暫繳稅款繳納日及扣繳稅款扣繳日
(B)年度決算日
(C)結算申報自行繳納稅款日
(D)辦理結算申報日。(所細48-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7584
統計:A(27),B(95),C(3),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營業稅法-自用小客車進項稅額扣抵相關規定、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計算、股東階段

用户評論

蘇懿貞】評論

C)繳納現金者 

lynn】評論

所得稅法第66條之3I. 營利事業下列各款金額,應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一、繳納屬八十七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II.營利事業有前項各款情形者,其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日期如下:   一、前項第一款規定之情形,以現金繳納者為繳納稅款日;以暫繳稅款及扣繳稅款抵繳結算申報應納稅額者為年度決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