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警察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合法使用警械致應逮捕之人傷亡,其法律賠償規定為何? (A)無賠償規定。 (B)依民法規定,向該有過失之員警提起賠償之訴。 (C)依國家賠償法為損害賠償。 (D)依警械使用條
38.警察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違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有誤? (A)醫療費均由各級政府支付,其出於該員警之故意或過失者,政府得向其求償之。 (B)醫療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C)若因而
43.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人員合法使用警械之行為,其刑事責任為: (A)正當防衛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B)緊急避難之行為,不罰;但避難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