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不法使用警槍,過失致人傷亡,其法律賠償規定為何? (A)依警械使用條例賠償 (B)依國家賠償法賠償 (C)依行政執行法第四十一條補償之 (D)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向該過失行
251.依法應逮捕之犯罪嫌疑人,躲入民宅開槍拒捕,圍捕之警察開槍還擊損害民宅, 該受損之人民應如何求償? (A)依警械使用條例請求補償。 (B)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補償。 (C)請求國家賠償。 (D)維護
254.警察人員執勤時,違法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之生命財產權利,賠償義務機關 於何種情形下,得向該行為人求償? (A)以其行為出於故意者為限。 (B)以其行為出於過失者為限。 (C)以其行為係重大過失
256.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乃警察人員因警察任務上特殊或急迫需要,而不得已行使通常情 形所不許之強制力,對於特定人使用其實現警上必要之狀態作用,故學者稱為? (A)警察特許權。 (B)警察強制權。 (C
33.有關警察人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或財物損失之補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由各該級政府負補償責任。 (B)補償範圍包括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 (C)補償對象僅及於第三人。 (D)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