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行為,係:
(A)正當防衛行為。
(B)緊急避難行為。
(C)依法令行為。
(D)不可抗力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8221
統計:A(10),B(4),C(711),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Yur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第 5 條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 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 條例規定使用《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