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有關警察人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或財物損失之補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由各該級政府負補償責任。
(B)補償範圍包括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
(C)補償對象僅及於第三人。
(D)各該級政府得向行為人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8004
統計:A(3),B(5),C(58),D(4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徵收補償、警械使用條例

用户評論

【用戶】xinh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地11條: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