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xinha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Because of the food poison at school , Dr . Smith ______ the food and found some harmful chemicals i

【評論內容】analyzevt.<美>分★;★★;★★...

【評論主題】9. The police officer pointed his gun at the criminal and yelled, “__________!”(A) Stopping (B) Free

【評論內容】

Freeze

vt.使結冰,使凍僵;冷藏;嚇呆;凍結(存款,工資等); 

這裡指不要動(Don't move

【評論主題】9. The police officer pointed his gun at the criminal and yelled, “__________!”(A) Stopping (B) Free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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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 你正處理一件 A3 類事故,到場後雙方當事人都表示願意自行和解,不需警方處理;當你登記雙方當事人資料時,發現當事人甲的駕照還在吊扣期間,下列何者為非必要之處置作為?(A)製作雙方當事人談話紀錄表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二十六、處理A3類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表明不需警方處理者,得敘明理由免予製作談話紀錄,惟仍應依規定實施現場測繪、攝影等蒐證作為,如當事人有明顯違規事實者,應依規定予以舉發。

(應):現場圖、拍照、違規舉發

(得免):談話記錄表

【評論主題】11. A 撞見妻 B 與 C 男在自家臥房通姦,憤而持刀將 B、C 二人殺害,請問 A 成立下列何項罪名?(A)義憤殺人罪(B)普通殺人罪(C)義憤殺人罪之正當防衛(D)普通殺人罪之正當防衛

【評論內容】

刑法第273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注意必須為【當場】,若是看到沒有馬上動手殺人,事後想一想越想越氣後動手殺人,不符合義憤殺人罪之【當場】要件

【評論主題】22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規定,國家對於下列何種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A)福利服務 (B)社會保險 (C)國民就業 (D)醫療保健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0 條第 8 項:「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第 10 條第10項之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中,國民教育應優先編列。」

社救、國就、國教

【評論主題】18 你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上有一小客車故障,請問你應於該故障車輛後方幾公尺之路面上協助設置警告標誌?(A) 5 公尺至 30 公尺 (B) 30 公尺至 50 公尺 (

【評論內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第12款: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

      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

      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

      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

      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同規則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評論主題】3 你正處理一件 A3 類事故,到場後雙方當事人都表示願意自行和解,不需警方處理;當你登記雙方當事人資料時,發現當事人甲的駕照還在吊扣期間,下列何者為非必要之處置作為?(A)製作雙方當事人談話紀錄表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

二十六、處理A3類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表明不需警方處理者,得敘明理由免予製作談話紀錄,惟仍應依規定實施現場測繪、攝影等蒐證作為,如當事人有明顯違規事實者,應依規定予以舉發。

(應):現場圖、拍照、違規舉發

(得免):談話記錄表

【評論主題】11. A 撞見妻 B 與 C 男在自家臥房通姦,憤而持刀將 B、C 二人殺害,請問 A 成立下列何項罪名?(A)義憤殺人罪(B)普通殺人罪(C)義憤殺人罪之正當防衛(D)普通殺人罪之正當防衛

【評論內容】

刑法第273條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注意必須為【當場】,若是看到沒有馬上動手殺人,事後想一想越想越氣後動手殺人,不符合義憤殺人罪之【當場】要件

【評論主題】44 I cannot afford to buy books anymore since the prices have______ so much due to inflation.(A)cont

【評論內容】inflationn.膨脹;通貨膨脹;誇張;自命不凡contrivedadj.不自然的;勉強的;人為的;非天然的

【評論主題】2.甲見乙被一群不良少年追殺,倉皇逃命,為救乙脫離危險,乃將乙推入甲經營的豬肉攤內隱蔽,乙因而頭部撞到肉攤受傷。關於本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救乙致乙受傷之行為,係屬緊急避難之行為(B)甲救乙

【評論內容】

(A)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C)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甲救乙避免被不良少年追殺,推乙致其受傷乃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且甲推乙之行為係屬【避難】行為,非【防衛】行為

若乙為了保護自己,傷害了該群不良少年,則係屬防衛行為。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並不屬於立法委員之職權?(A)發言權 (B)參與表決權 (C)質詢權 (D)統一解釋法令權

【評論內容】

(A)(B)憲法第73條: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C)憲法第57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D)憲法第78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評論主題】Because of the food poison at school , Dr . Smith ______ the food and found some harmful chemicals i

【評論內容】analyzevt.<美分析;分解;解釋coherentadj.一致的;連貫的;條理分明的;清楚明白的unbiasedadj.無偏見的,不偏不倚的,公正的;持平;無偏無黨

【評論主題】17.犯罪事實應依何者認定之?(A) 檢察官之充分懷疑(B) 警察人員之經驗(C) 證據 (D) 被告所違犯之法條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評論主題】9. The police officer pointed his gun at the criminal and yelled, “__________!”(A) Stopping (B) Free

【評論內容】

Freeze

vt.使結冰,使凍僵;冷藏;嚇呆;凍結(存款,工資等); 

這裡指不要動(Don't move

【評論主題】17.依司法院釋字第 399 號解釋,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命名乃人民受憲法保障之何項自由?(A)憲法第11  條之言論自由(C)憲法第 5 條之生存權(B)憲法第 3 條之信仰自由(D)憲法第

【評論內容】

憲法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包誇:一般行為自由、隱私權、性行為自由、婚姻自由、姓名權、契約自由、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名譽權、人格權

【評論主題】348.銀樓業負責人欲購置電擊器者,依現行法令規定,得向下列何者申請許可? (A)經濟部 (B)直轄市、縣(市)政府 (C)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D)警 察分局

【評論內容】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

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

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

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

)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

【評論主題】347.保全業所置之保全人員執行保全業務時,得經許可持用何種警械? (A)手槍 (B)瓦斯警棍 (C)電氣警棍 (D)警銬

【評論內容】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

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

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下列文件向

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警棍、電氣警棍(棒)(電擊

器)、防暴網;其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各該分支機構向直轄市、縣(市

)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

三、許可廠商產品中文說明書。

四、申請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加附使用人在職證明文

    件及照片三張。

未僱用警衛之金銀珠寶業者,其負責人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

棍(棒)(電擊器)、防暴網。

前二項申請許可購置電擊器屬拋射式者,以運送保全人員為限。

【評論主題】279.警察人員何種標的遭受危害或脅迫可正當使用警械? (A)生命自由身體裝備 (B)生命名譽身體財產 (C)身體自由裝備財產 (D)身體名譽自由財產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題目應改為受強暴或脅迫才對吧!?

【評論主題】345.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違法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之權利,賠償義務機關於何種情形下, 得向行為人求償? (A)以其行為出於過失者為限 (B)以其行為出於故意者為限 (C)以其行為係重大過失者為限 (D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

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316.依法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使用警械,依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使用警棍為原則 (B)所需警棍得自行購置,無須冊報當地警察機關 (C)駐衛警察不可使用警槍 (D)違法使用警械因而傷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警棍為原則;其需用其他警械者,應由設置

單位向直轄市、縣 (市) 警政機關申請配發。

當地警察局 (分局) 於治安狀況特殊或情況急迫時,得對駐衛警察逕行配

發警械。

【評論主題】70.經內政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勤務時,得準用什之規定使用警械。 (A)社會秩序維護法 (B)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C)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D)警械使用條例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3條:

本條例於其他司法警察人員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職務或經內政

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評論主題】67.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 (A)警政署長 (B)警察局長 (C)該管長官 (D)分局長。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0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但使用警棍指

揮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80.依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五款規定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自由及下列遭受危害脅迫時得使 用警刀及警槍? (A)財產 (B)裝備 (C)土地 (D)親友。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題目應改為受強暴或脅迫才對吧!?

【評論主題】45.警察人員使用警械相關之賠償費用標準,由何者定之? (A)行政院。 (B)內政部。 (C)內政部警政署。 (D)由省(市)政府訂定後,報內政部核定。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第3項: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費、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訂之。

【評論主題】33.有關警察人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或財物損失之補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由各該級政府負補償責任。 (B)補償範圍包括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 (C)補償對象僅及於第三人。 (D)各

【評論內容】

警械使用條例地11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

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評論主題】29.依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規定,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下列何種警械為原 則: (A)警棍。 (B)各式手槍。 (C)瓦斯器械。 (D)防彈衣。

【評論內容】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第4條:

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警棍為原則

【評論主題】111.依集會遊行法規定提出申復,有關原許可限制事項通知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即時停止生效 (B)溯及作成處分時停止生效 (C)不受影響 (D)駁回申復時停止生效。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法

第16條:

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許可限制事項、撤

銷、廢止許可、變更許可事項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應於收受通知書之

日起二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提出於原主管機關向其上級警察機關申復。

第17條:

依前條規定提出之申復,不影響原通知之效力。

【評論主題】124.對於不遵解散命令之非法聚眾採取強制驅散措施,該措施之法律依據為: (A)行政程序法 (B)行政執行法 (C)集會遊行法 (D)警察法。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法第25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評論主題】078.罰緩易以拘留,以新台幣多賞折算一日? (A)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 (B)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C)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 (D)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評論內容】

21條

罰鍰易以拘留,以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折算一日。但易以拘留期間不得逾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