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何者並不屬於立法委員之職權?
(A)發言權
(B)參與表決權
(C)質詢權
(D)統一解釋法令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9564
統計:A(27),B(24),C(60),D(10525),E(0)

用户評論

Tsung Han Lin】評論

統一解釋法令為「司法院」職權

xinhao】評論

(A)(B)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C)憲法第57條: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D)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骨頭(行政警特上榜)】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