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6審判期日應由參與之法官始終出庭,如有更易,應:(A)停止審判 (B)分離審判 (C)合併審判 (D)更新審判
3487法官發現審理的案件曾經判決確定,法官就該案件應為:(A)無罪判決 (B)管轄錯誤判決(C)免訴判決 (D)不受理判決
3488法官審判時,發現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該犯罪之刑罰,法官就該案件應為:(A)無罪判決 (B)管轄錯誤判決(C)免訴判決 (D)不受理判決
3489告訴乃論之罪,如未經告訴,法官於審判中應為何種判決?(A)無罪 (B)管轄錯誤 (C)不受理 (D)免訴
3490法官審理被告侵入住宅罪,卻發現該罪未經告訴人告訴,法官就該案件應為:(A)無罪判決 (B)有罪判決 (C)免訴判決 (D)不受理判決
3491審判期日,被告拒絕陳述,審判長得進行如何之程序?(A)以強制力強制被告陳述 (B)不待被告陳述逕行判決(C)宣示案件不予受理 (D)將案件移送上級法院
3492犯罪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係為:(A)自訴 (B)告訴 (C)告發 (D)舉發
3493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何程序必須由律師強制代理?(A)自訴 (B)聲請再議 (C)抗告 (D)非常上訴
3494甲乙為夫妻,但甲夫常因細故毆打乙成傷。下列關於乙法律上之主張何者錯誤?(A)乙可以提出告訴 (B)乙可以提出自訴(C)乙可以要求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3495當事人對於法院尚未確定之判決不服,得如何辦理?(A)抗告 (B)上訴 (C)提起再審 (D)請求總統撤銷
3496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間為:(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一個月
3497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對於未確定之裁定,向上級法院聲明不服,請求廢棄或變更該裁定之行為,稱為:(A)上訴 (B)再審 (C)抗告 (D)非常上訴
3498法院有罪判決確定之後,對於同一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仍可以提出上訴 (B)不可以重新起訴(C)在一定要件下可以提起再審 (D)在一定要件下可以提起非常上訴
3499當事人對於法院尚未確定之裁定不服,得如何請求救濟?(A)抗告 (B)上訴 (C)提起再審 (D)請求法院院長撤銷
3500對於檢察官所為之具保處分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學說稱此救濟程序為:(A)聲請再議 (B)聲明異議 (C)準抗告 (D)交付審判
3302無人承認的遺產,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於:(A)公益團體 (B)地方自治團體(C)國庫 (D)法院
3303下列之人,何者得為遺囑?(A)無行為能力人 (B)滿十六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C)滿十五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 (D)禁治產人
3304可立遺囑之法定年齡為滿:(A)十四歲 (B)十六歲 (C)十八歲 (D)二十歲
3305十五歲之人訂立遺囑,其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3306以下有關「遺囑」之說明,何者正確?(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B)限制行為能力人,不管幾歲,都無須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即得為遺囑(C)遺囑人在遺囑內,均得自行自由處分遺產,不用管特留分之
3307下列何者並非做成遺囑之方式?(A)公證遺囑 (B)口授遺囑 (C)錄影遺囑 (D)代筆遺囑
3308下列何者為有效的自書遺囑?(A)只要自行簽名就可以,遺囑不一定要自己書寫(B)遺囑要自己書寫後,並蓋章(C)遺囑要自己書寫,蓋章後並記明年月日(D)遺囑要自己書寫,還要親自簽名並記明年月日
3309遺產繼承時,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之遺產於其繼承人。請問該一定比例之遺產,法律上稱之為:(A)應繼分 (B)保留分 (C)特留分 (D)利益分
3310直系血親卑觀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一
3311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