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規定,各級地方議會於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會期屆滿得延長會期,但每會期延長會,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各不得超過多少時間?(A)二十日、十日、七日(B)十五日、十日、五日(C)十二日、七
地方民意代表不出席地方議會達一定期限者,依地方制度法規定:(A)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自律規則處理(B)未出席定期會達一會期者,解除其職務(C)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解除其職務(D)未出席定期會達到其任
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如有違背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地方制度法規定應如何處理?(A)屬自治範圍,中央不得干預(B)送請監察院調查之(C)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在其「去職」定義之內?(A)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B)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罷免(C)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D)依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受休職之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到總名額及同一選區缺額多少以上之比例,均應補選?(A)五分之一及三分之一(B)十分之三及二分之一(C)七分之二及三分之二(D)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