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規定,對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罷免,罷免案應有議員代表總額多少人以上之簽署,分別向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提出:(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可以兼任下列何種職務,並不違反地方制度法的規定:(A)公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B)其他民選公職人員(C)公務人員(D)各該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如不能於規定期限內審議完成時,地方制度法規定行政機關執行預算的方式,不包括下列何者?(A)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B)為因應收支調度需要之
1 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下列有關統籌分配稅款的敘述,何者正確?(A)由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所構成的統籌稅款,應以總額百分之五列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B)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
2 下列關於自治財政權的敘述,何者並不符合地方制度法之規定?(A)自治財政就是指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自治團體以其自有財源優先支應(B)自治財政重視財政紀律,所以要減少收入應規劃替代財源(C)自治財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