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辦理防氾單位,於防氾期內:(A)每日(B)每週(C)每旬(D)每月 應將重要設施之水位、流量摘要電報主管機關。
40. 小給排水路以上之設施,維護災修等工作,是屬:(A)水利小組(B)工作站(C)管理處(D)水利會本部 之職掌。
41. 農田灌溉排水之目的,在防止農作生產發生需水過與不及之災害,因此其目標是(A)不考慮灌溉(B)不考慮排水(C)不考慮土壤水分(D)考慮適合作物生長狀況。
38. 水井出水量減少、抽水洩降不變,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39. 水井出水量減少、抽水洩降減小,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6. 農田水利會工作站轄區平面圖中,「 」之符號表示(A)分水門(B)給水門(C)分水箱(D)救旱井。
42. 水為農作物本體之主要成分,故在生長過程中,何者不是造成農作物災害之因素:(A)降雨不足(B)降雨過多(C)雨時不均(D)風調雨順。
40. 水井出水量不變、抽水洩降增加,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1. 水井出水量不變、抽水洩降不變,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3. 抑制過剩水源之發生為排水治本之計,下列何者不是水源控制措施:(A)防止水庫與渠道滲漏(B)提升灌溉效率,加強灌溉管理(C)增高下游河川堤防(D)提高河川河床高度。
42. 水井出水量不變、抽水洩降減少,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4. 滲漏之處理較適用於:(A)水庫(B)渠道(C)河川(D)堤防 之內面工。
43. 水井出水量增加、抽水洩降增加,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5. 河川取水設施遇有水位變化時,應注意其安全,必要時應設法補強,特別是:(A)颱洪時期(B)缺水時期(C)用水時期(D)停水時期 應特別注意管理。
44. 水井出水量增加、抽水洩降不變,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6. 為避免:(A)取水門(B)丁埧(C)臨時攔河堰(D)攔河埧 被沖毀,應在適當時間開啟排砂閘門。
45. 水井出水量增加、抽水洩降減少,則井體性能:(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7. 進水口、圳路或各項設施,遇有:(A)量水設施(B)分水門(C)跌水工(D)坍方堵塞 應立即設法清除,以免釀成災害。
46. 水井出水量能力如因季節性水文變化影響因素消失而自然恢復正常,則井體性能視為:(A)未變(B)可能未變(C)減退(D)增進。
48. 埤池之水位應依:(A)需水情形(B)管理規範(C)降雨情況(D)入流量 調節,避免急激漲落,以護堤岸之安全。
49. 如發現埤池堤岸漏水量突然增加時,應查明原因:(A)照像存証(B)呈報上級派員處理(C)即時作防護措施(D)詳加記錄列入定期修繕辦理。
47. 水井出水量能力如因季節性水文變化影響後能自然恢復時,須藉分析原因決定適切改進措施:(A)修洗(B)改善(C)更新(D)維持現狀。
48. 井體性能評量標準,常以單位洩降出水量 cmh/m 表示,優良性能者為:(A)2~10(B)10~20(C)20~30(D)40~60 cmh/m。
50. 下列何者非為管理人員應對區域內排水設施經常巡視,之主要目的:(A)防止擅自在排水用地內墾植(B)防止亂倒廢棄物(C)防止擅自變更排水路或引水灌溉(D)防止百姓休憩。
49. 井體性能評量標準,常以單位洩降出水量 cmh/m 表示,貧弱性能者為(A)2~10(B)10~20(C)20~30(D)40~60 cm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