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郵件之收件地址及投交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郵件書寫機關、學校名稱為收件人者,以該機關、學校為收件地址(B)郵件書寫公司負責人為收件人者,以負責人通訊地址為收件地址(C)以機關、學校地址為收
有關郵件改投改寄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B)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三次為限(C
寄件人於 102 年 4 月 3 日在台北金南郵局交寄內裝黃金戒指數枚之國內保價信函一件,內裝物實際價值新臺幣 12,000 元,保價金額新臺幣 10,000 元,4 月 9 日投交收件人時,發現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