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採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原則,標的分類選取「84電腦及相關服務」,且預算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於傳輸決標公告時,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第11
856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特定資格條件者,其範圍得為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第36條金額或數量之
858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影本之尺寸與正本不一致,或未載明與正本相符、未加蓋廠商印章等情事,而不影響辨識其內容或真偽者,機關不得拒絕。第36條(A)O
860 機關辦理某巨額工程採購經評估有訂定廠商特定資格之需要,機關訂定該案具有相當實績者,得為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861 機關訂定廠商納稅證明為廠商基本資格,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而於投標時檢附前一期之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