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為役男,於民國 103 年 1 月 23 日至 A 公立醫院接受徵兵檢查時,檢具 B 私立醫院開立之特定病名診斷證明書供參,經 A 醫院安排進一步專科檢查,結果為「左大腿周徑與右側相較逾 2 公
四、亞丁灣、麻六甲海峽及南中國海為經常發生海盜案件的海域, 其中最嚴重的即是有組織、有計畫, 所謂的「劫掠模式」 (Hijack type)的海盜。 依據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詳細說明海盜罪之
三、甲為新北市立 A 國民中學校長,因涉及採購弊案,遭該管地檢署起訴,嗣經新北市政府以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予以停職,附記救濟之教示條款。甲主張其於系爭停職處分前
四、甲遭他人檢舉,在其所有屬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系爭土地)興建寺廟已 30 年。經所在地之地方政府乙派員,會同公所人員現場稽查結果,確認系爭土地上建有寺廟,未作農業使用,乙以函文請甲於文到 7 日內陳
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13 條:「事業於設立或變更前,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若你是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的事業廢水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