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王先生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20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25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 (A)須償還債務5萬元 (
388 王先生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20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25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5萬元(B
35王先生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 20 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不繼承保險金亦無
100老王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20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25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 (A)不繼承保險金亦無須償還
242.王先生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20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 小明,但另有債務25萬元, 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___ (A)不繼承保險
185老王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 20 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老王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老王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 5 萬元
61老王生前在保險公司投保 20 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老王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老王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 5萬元(B
212王先生生前在壽險公司投保 20 萬元的死亡保險,未指定受益人,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僅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五萬
155.王先生生前在壽險公司投保廿萬元的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其子小明,另有債務廿五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僅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___ (A)可領取廿萬
110.王先生生前在壽險公司投保廿萬元的死亡保險,未指定受益人,另有債務廿五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僅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 (A)可繼承廿萬元保險金
154.王先生生前在壽險公司投保廿萬元的死亡保險,未指定受益人,另有債務廿五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僅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____ (A)可繼承廿萬元
162老王投保20萬元之死亡保險,受益人為小明,但另有債務25萬元,假設老王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老王只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5萬元(B)須償還債務25萬(C
39甲生前投保 20 萬元之死亡保險未指定受益人,但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甲死後除了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僅有一子乙,又乙未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乙(A)繼承保險金但無須償還任何債務(B)以保險
25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佰萬元,並以陳光華為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有購買此類保險,此時保險公司 (A)仍應如額給付(B)陳光華須證明係不知其父投保事實才延遲
146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投保,此時保險公司(A)仍應如額給付保險金(B)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事
152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投保,此時保險公司(A)仍應如額給付保險金(B)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事
22.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有購買此類保險,此時保險公司 (A) 仍應如額給付 (B) 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
168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有購買此類保險,此時保險公司(A)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事實才延遲申請,否則保險公
343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傷害保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二年,始知父親有購買此類保險,此時保險公司(A)仍應如額給付(B)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事實才延
387 陳光華的父親曾於生前投保終身壽險貳百萬元,並以陳光華為受益人,但陳光華一直到父親因疾病死亡後三年,始知彼有權利申領其父之理賠金,此時保險公司(A)陳光華須證明確係不知其父投保事實才延遲申請,否
2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2,000 萬元,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訂約時其法定繼承人有妻丙,長子丁(已成年) 。嗣於契約存續期間,又得一女戊。隨後甲車 禍死亡,因甲留有債務
2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2,000 萬元,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訂約時其法定繼承人有妻丙,長子丁(已成年) 。嗣於契約存續期間,又得一女戊。隨後甲車 禍死亡,因甲留有債務
46甲投保500萬元附加醫療保險特約之傷害保險,嗣後甲因保險事故住院治療,保險公司給付20萬元的醫療保險金,結果在保險期間終了前一個月,甲因車禍喪生保險公司須給付多少死亡保險金?(A)250萬(B)4
43.趙先生幫自己投保了終身壽險與意外險各 100 萬元,在保險期間中不幸車禍去世,則其受益人可領取多少身故保險金?(A) 100 萬元 (B) 200 萬元 (C) 300 萬元 (D)過去所繳保費
77.王先生目前擁有的保險契約如下:終身壽險 100 萬元,意外傷害保險 300 萬元,生死合險 50 萬元,上述三張保單之受益人皆為王先生的配偶,如果王先生因為心血管疾病不幸死亡,請問受益人總共能領
8. 甲對妻子 A 外遇心懷怨恨,計畫殺害 A 再申領保險金,於是為 A 在保險公司投保 1 千萬元,受益人為自己。1 個月後,甲藉口一起外出旅遊培養感情,A 不疑有他,甲見四下無人,趁機將 A 推下
49. 甲以其所有時價 2,000 萬元之房屋以自己為受益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 10 年火險,保險金額為2,000 萬元且保險契約未約定該屋之價值,後該屋跌至價格 1,000 萬元。某日,甲母煮飯不慎致
22 甲為乙公司之經理人,對於公司之營運績效貢獻甚大。乙公司為使甲能更安心工作,遂以甲及其配偶丙為被保險人,向人壽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各為新臺幣 2000 萬元之死亡保險,並全額負擔保險費。甲丙亦均
17. 甲夫與乙妻各自以本身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分別為 1,000 萬元及 800 萬元,並指定以對方為唯一身故受益人。甲、乙婚後無子嗣,但甲另奉養父母丙丁,乙則另有一與前夫所生
27.甲投保500萬元附加醫療保險特約之傷害保險,嗣後甲因保險事故住院治療,保險公司已依約給付20萬元的醫療保險金,後來在保險期間終了前一個月,甲因車禍喪生,此時保險公司須給付多少死亡保險金 (A)2
四、甲經其妻乙之書面同意,以其妻為被保險人,其子女丙、丁及戊三人為受益人,向A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為期十年、保險金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之死亡保險。某日甲、乙、丙、丁及戊全家,由甲駕車出遊,途經蘇花公路,因
49 被繼承人甲君生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壽險保單,被保險人為其配偶,受益人則為其子女;甲君今年 6 月過世後未辦理要保人變更,上述壽險保單有保單現金價值 300 萬元,則該 300 萬元應如何處理?(A)
9 甲投保終身壽險,指定乙為受益人,兩年後甲因生意失敗欠丙一千萬元,不久甲因病身故,丙因而主張保險公司將其保險金代為償還該筆債務,請問保險公司之保險給付應交付給誰?(A)甲 (B)乙(C)丙 (D)待
311 王先生替王太太投保人壽保險金額為二百萬元,經過保險公司核保王太太的身體狀況為次標準體E級,保險公司決定削減四十萬保額後承保,即承保金額為一百六十萬元,請問保險公司應以多少錢的保額計收保險費(A
152王先生替王太太投保人壽保險金額為二百萬元,經過保險公司核保王太太的身體狀況為次標準體 E級,保險公司決定削減四十萬保額後承保,即承保金額為一百六十萬元,請問保險公司應以多少錢的保額計收保險費 (
34 王先生擁有一棟房屋價值 400 萬元,向 A 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 400 萬元,不幸發生火災損失 50 萬元,損失發生時房屋價值為 500 萬元,請問 A 保險公司應賠償多少? (A
71.被保險人某甲在壽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而沒指定受益人? (A)該筆死亡保險金應課繳所得稅 (B)該筆死亡保險金不需課遺產稅 (C)繼承該筆死亡保險金之人,不同時負擔某甲之債務 (D)該筆死亡保險金
24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約定死亡保險金額 200 萬元,並指定其獨子乙為受益人,但未拋棄處分權。隨後甲、乙一同出遊時因車禍罹難,不能證明何人先死亡。甲之配偶丙及乙之獨子丁均向保險公司請
24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約定死亡保險金額 200 萬元,並指定其獨子乙為受益人,但未拋棄處分權。隨後甲、乙一同出遊時因車禍罹難,不能證明何人先死亡。甲之配偶丙及乙之獨子丁均向保險公司請
23 甲於 110 年 1 月 1 日以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向丙壽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約定為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並指定其子丁為受益人,乙於 111 年 10 月 31 日故意自殺死亡,
23 甲於 110 年 1 月 1 日以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向丙壽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約定為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並指定其子丁為受益人,乙於 111 年 10 月 31 日故意自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