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路遙公司於X1年3月1日支付$308,000,取得面額$300,000、利率6%之公司債,所支付的款項中包含應計利息$3,000。路遙公司將該公司債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證券投資。公司債
17 高雄公司於 105 年 1 月 1 日購買臺南公司發行之公司債作為投資,並將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高雄公司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對於該項投資以公允價值進行價值
18 甲公司於 X1 年 3 月 5 日購入乙公司之普通股 10,000 股,每股面值$10,該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當日每股市價$50,另支付手續費$1,000。9 月 5 日
56. 公司於 2017 年底購買股票 4,000 股,每股面額$10,每股公允價值$15,另付手續費$500,分類為「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現金股利
24.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買入乙公司五年期的公司債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面值$1,000,000、票面利率 5%,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一次,甲公司共支付
37. 甲公司X2年7月1日以每股$40購買乙公司股票40,000股,另付手續費$2,400,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乙公司於X2年11月30日支付每股現金股利$1.5,X2年12
18.甲公司於XI年初以$560,000購入面額$500,000,票面利率7%,每年年底付息一次之債券。甲公司購買當時之 市場利率為5%,並將此債券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XI年
甲公司於20X1年1月1日以$112,000購入乙公司債券,面額$100,000,票面利率7%,每年年底付息一次。甲公司購買債券當時之市場利率為5%,並將此債券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1.下列對「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之敘述有幾項錯誤? 1收到被投資公司的股票股利,會改變對被投資公司的持股比例 2得重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3按公
3 甲公司於 X1 年 12 月 31 日按公允價值$500,000 購入一債券,面額$500,000,票面利率 5%,每年底付息 1 次,5 年到期,原按其經營模式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24 甲公司投資乙公司股票$43,000,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年底該投資之公允價值為$49,500,但甲公司將之錯誤的列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請問有何影響?(A)不影響損益
9 甲公司投資乙公司股票$580,000,應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年底該投資之公允價值為$565,000,但甲公司誤將該股票投資列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請問有何影響?(A)不影
21. 甲公司投資乙公司股票$580,000,應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年度該投資之公允價值為$565,000,但甲公司誤將該股票投資列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對財務報表有何影響?
43. 東元公司於 01 年 10 月 1 日以@92 價格外加應計利息買入大同公司附息 8%公司債,面值$25,0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付息日為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16 20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4,000,000 購買乙公司 200,000 股普通股,並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甲公司於 2019 年 7 月 20 日自乙
1 甲公司於5月24日宣告,將於8月25日發放乙公司股票1,000股給股東,宣告日乙公司股票價格為每股$12,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的成本為每股$11,並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乙
2.乙公司於今年 1 月份買進丙公司發行之公司債,並將該公司債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證券投資。乙公司總共支付了證券交易稅$6,000、證券商交易手續費$4,000 以及購買該債券之價款$280
18 丙公司以每股 $50 購入 5,000 股丁公司股票,並支付手續費 $360,丙公司將此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股票於年底之市價為每股 $52,假設賣出須支付手續費及稅
18 X2年1月1日甲公司以美元$250,000取得美國乙公司普通股股權,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但該權益證券之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X3年12 月31日甲公司投資乙
18.丁公司於108年11月11日投資台積電證券一張,成本為$300,000,以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簡稱FVPL)科目入 帳,108年12月31日該證券之公允價值為$331,0
11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以$30,000 購入丙公司普通股股票,並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投資於 X1 年底及 X2 年底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6,000 及$
18 甲、乙兩公司皆於 X1 年 10 月 10 日以相同之價格,溢價購入相同數量之5 年期丙公司債券,甲公司將此債券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券投資,乙公司將此債券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
16 非金融業之甲公司 X1 年 11 月 1 日以$50,000 購買債務投資並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X1 年 12 月 31 日該投資公允價值為$45,800,甲公司判斷該
16 甲公司於X1年12月10日以每股$58購入乙公司股票2,000股,另支付手續費$230,並將之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X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55。X2年 4月
1 甲公司 X1 年 3 月 1 日以$305,000 購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X1 年 12 月31 日公允價值為$284,000,X2 年 2 月 1 日全數售出,收到$3
3.甲公司於 X5 年 1 月 1 日買入丙公司發行之一批股票,甲公司將該股票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證券投資,甲公司支付$30,000 購入該股票,此外,也支付交易稅$1,000 與手續費$8
23.甲公司於 X9 年 2 月 1 日購入乙公司股票作為投資,成本$200,000,並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證券投資。若 X9 年收到現金股利$12,000,且 X9 年底此筆投資之公
11 關於購買可轉換公司債投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整體混合合約(如可轉換公司債投資)適用金融資產分類之規定(B)公司不得將購入可轉換公司債全數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C)購
34 甲公司於 X1 年 5 月 28 日以每股$25 之價格購入乙公司股票 32,000 股,並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X1 年 9 月 15 日乙公司分配 10%股票股利,當時市場
60. 中台公司某年 2 月 1 日購入中庸公司股票 3,000 股,作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成本$66,000,4 月 1 日收到股票股利 10%,9 月 1 日出售中庸公司股票 1,
22. 北大公司 X1 年 12 月 12 日以$23,000 購入成大公司之普通股作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該投資 X1 年底之公允價值為$25,000,而 X2 年 1 月 23
19. 甲公司於X2年5月1日以每股$ 47購入1,000股乙公司股票,手續費$ 1,000,作為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8月1日收到現金股利每股$ 2,X2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 票每股
2019 年甲公司以每股$260 購買 2,000 股乙公司股票,甲公司將股票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FVTOCI)。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0. 台中公司 05 年 4 月 1 日購入天道公司股票 4,000 股作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成本為 $64,000,05 年 7 月 1 日收到現金股利$8,000,05 年 10
34 甲公司以$116,000 購入面額$100,000、票面利率 10%之債券,其有效利率為 7%,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並決定不攤銷折溢價。若該債券年底公允價值為$113,5
8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以溢價購入乙公司發行之 5 年期公司債二張,第一張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第二張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X1 年 12 月 31
11 甲公司以$68,000 購入乙公司股票,原欲將其歸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但甲公司誤將其列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年底該投資之公允價值為$59,500,則: (A)本期淨利高估
19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以每股$60 買入乙公司股票 1,000 股,手續費$100,並將該股票投資原始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X1 年 12 月 31 日
24.雲林公司於 2015 年 5 月 1 日以$100,000 買入新竹公司股票 1,000 股,雲林公司將此股票投資歸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2015 年底新竹公司每股股價$80,則
16.甲公司於 X6 年 6 月 15 日以每股$30 購買乙公司股票 50,000 股,另付手續費$50,000,並列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X6 年 8 月 1 日收到乙公司每股現金股
33.甲公司以現金購買乙公司普通股 6,000 股,每股$18,並支付手續費$1,200。甲公司將乙公司股票投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則甲公司在購買日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1 甲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分別以$1,200,000 購入乙公司普通股及丙公司公司債,皆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X1 年底該乙公司普通股及丙公司公司債之公允價值
5.丙公司於 X1 年 5 月 1 日買入甲公司發行之公司債,並且將該投資歸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證券投資,公司債的購買價格為$350,000。此外,丙公司同時也支付證券交易稅$3,000 及交
18 甲公司於 X7 年 10 月 17 日以每股$43 的價格買入 10,000 股丙公司之股票,並將其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同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股票之市價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