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N H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火災現場促燃劑殘跡證物採樣工作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有水存在殘跡時,因會妨害鑑定分析故不予蒐集 (B)附近有地毯纖維類或吸水性材料時應一併蒐證 (C)滲透水泥塊採樣向下挖掘 5 公

【評論內容】

固狀證物

      

      採取地毯證物時應包括地毯碳化與未碳化部分。

易燃性液體滲透燃燒留下之游離碳及殘渣,易在周圍地面留下明顯之液體燃燒痕跡,但揮發性極強之液體如酒精、乙醚等不易留下此種痕跡。可在燒痕處或分隔銅條、踢腳板或磁磚接合處、裂縫、接孔,挖掘附著物並採取部分之水泥塊;水泥塊之採取以向下挖掘五公分深處為宜。

油類等液狀證物

水的存在不會妨害易燃性液體之鑑定分析,反而具有防止可燃性液體揮發之效用。

包裝

含蓋金屬罐:不可有塗裝,適用於極性、非極性促燃劑殘跡包 裝。

【評論主題】13 有關消防人員背負空氣呼吸器(SCBA)進入火場救災,一般準則而言,氣瓶使用量剩餘多少時,應即考慮撤離救災現場,以保護救災人員安全? (A) 1/4 (B) 1/3 (C) 1/2 (D) 2/3

【評論內容】

小弟拙見

實務上scba 要達250bar以上才能入室!

AB選項剩餘bar數小於100  

加上撤退花費氣量會顯有不足。

D選項又顯太早離開。

最適合答案為C

若1/2為125bar

若加上撤退花費bar數。應能在殘壓警報響前離開火場。

題目未給起始bar數及進入火場花費bar數。

讓考生不易選擇。

【評論主題】32.列何項非直轄市、(市)主管機關管理爆竹煙火之權責?(A)取締及處理違法製造爆竹煙火者(B)爆竹煙火監督人講習、訓練之規劃及辦理(C)爆竹煙火製造場所之設備檢查及安全管理(D)爆竹煙火製造之許可、

【評論內容】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二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爆竹煙火安全管理業務之規劃、自治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廢止及執行。(二)爆竹煙火製造之許可、變更、撤銷及廢止。(三)爆竹煙火製造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之儲存、販賣場所,其位置、構造、設備之檢查及安全管理。.....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設置於室外之製造或處理液體六類物品之設備,應在周圍設置距地面高度在幾公分以上之圍阻措施?(A)5公分(B)10公分(C)15公分(D

【評論內容】公危15條設於室外之製造或處理液體六類物品之設備,應在周圍設置距地面高度在十五公分以上之圍阻措施,或設置具有同等以上效能之防止流出措施;其地面應以混凝土或六類物品無法滲透.....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有關室內消防栓設備之立管竣工加壓試驗,試驗壓力不得小於加壓送水装置全閉揚程X倍以上。試驗壓力以繼續維持小時無漏水現象為合格。請問X和Y分别為何?(A) X=1 , Y=1.5(B) X=1.5

【評論內容】消防設備設置標準第 33 條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消防立管管系竣工時,應做加壓試驗,試驗壓力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依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细則之規定,有關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總樓地板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B)總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 30人以上之工廠。

【評論內容】

(A)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B)總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 30人以上之工廠。 (C)總楼地板面積在 200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 (D)總楼地板面積在 500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货商場。 

【評論主題】24.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與古蹟之安全距離應在 50 公

【評論內容】A)與古蹟之安全距離應在 50 公尺以上(B)與加油站、加氣站之安全距離,應在 20 公尺以上(C)與博物館之安全距離,應在 50 公尺以上(D)與電壓超過 3 萬 5 千伏特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安裝方式,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 50 公分以上(B)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裝設於距離牆面

【評論內容】(A)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警報器下端距離天花板或樓板 60 公分以上(B)裝置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裝設於距離牆面或樑 6.....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下列消防安全設備何項非屬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A)連結送水管 (B)消防專用蓄水池(C)室內排煙設備 (D)緊急照明設備

【評論內容】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種類如下:一、連結送水管。二、消防專用蓄水池。三、排煙設備 (緊急昇降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之敘述,何者為錯誤?(A) 第四種滅火設備係指大型滅火器(B) 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100平方公尺(含未滿)

【評論內容】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之建築物,外牆為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一百五十平方公尺 (含未滿) 有一滅火效能值;外牆為非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七十五平方公尺 (含未滿) 有一滅火效能值。

【評論主題】11. 依「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曾取締之違規爆竹煙火場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並應視轄區違法爆竹煙火業特性增加檢查頻率(B)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取得證書起

【評論內容】第二種檢查:由轄區分隊執行下列項目: 1.消防分隊應對於轄內具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之場所,排定消防檢 查勤務,駕駛幫浦車及攜帶必要裝備至現場測試相關設備(包括 :連結送水管、消防專用蓄水池、緊急電源插座、無線電通信輔 助設備、緊急昇降機等),並將測試結果填寫第二種消防安全檢 查紀錄表(如附表五),一份分隊留存,一份送交專責檢查小組 彙整。 2.消防分隊應對於轄內危險物品場所或人員依下列期程實施檢查或 訪視,並將檢查結果填載檢查紀錄表(如附表六至附表十一), 一份分隊留存,一份送交專責檢查小組彙整。檢查不合格之場所 ,其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時,消防 機關應於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標誌供民眾...

【評論主題】22.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鄰近場所有古蹟在,應距離多遠?(A)30 公尺以上 (B)50 公尺以上 (C)10 公尺以上 (D)

【評論內容】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下:一、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一)古蹟。(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列場所。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上者。(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三、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及其他危險性類似場所之距離,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四、與前三款所列場所以外場所之距離,應在十公尺以上。五、與電壓超過三萬五千伏特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五公尺以上。六、與電壓超過七千伏特,三萬五千伏特以下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前項安全距離,於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設有擋牆防護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得減半計算之。一般處理場所之作業型態、處理數量及建築物內使用部分之構造符合第十五條之一規定者,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定義的高度危險工作場所?(A)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超過 5.5 公尺者。(B)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超過攝氏六十度之作業場所。(C)可燃性高

【評論內容】

三、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儲存一般可燃性固體物質倉庫之高度超過五點五公尺者,或易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六十度與攝氏溫度為三十七點八度時,其蒸氣壓未超過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或0.28 百萬帕斯卡(以下簡稱MPa)者,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或石化作業場所,木材加工業作業場所及油漆作業場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