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8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於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時,其法律效果為何?(A)自動進入仲裁程序(B)調解不成立(C)重新啟動調解程序,由主管機關另為選定調解委員(D)由主管機關函送法院處理

【評論內容】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20 條  勞資爭議當事人對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方案不同意者,為調解不成立。 第 2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調解不成立:一、經調解委員會主席召集會議,連續二次調解委員出席人數未過半數。二、未能作成調解方案。 

【評論主題】76 根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的規定,下列有關企業職工福利金提撥來源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企業每月營業收入總額的百分之零點一至百分之零點二(B)下腳變賣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C)每月職工個人薪資的百

【評論內容】

職工福利金條例 第 2 條

工廠礦場及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依左列之規定: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依第二款之規定,對於無營業收入之機關,得按其規費或其他收入,比例提撥。公營事業已列入預算之職工福利金,如不低於第二款之規定者,得不再提撥。

【評論主題】47 遇到下列那一情況時,雇主得不經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A)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 個月以上者(B)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C)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確實不能勝任時(D)勞工無正當理由1 個月內曠工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評論主題】【題組】⑵雙雜交(Double Cross)

【評論內容】已經說限期改善 但是期限還沒到就處罰 當然是言而無信 違反誠信原則

【評論主題】【題組】3. 已知正八面體形之邊長 20mm,請劃出其展開圖。(5 分)

【評論內容】

樓上好像有誤~學理上的政務官:1.沒有固定任期2.隨政黨進退才對吧~

【評論主題】【題組】C. 設函數f(x)=4x3-3x2-2x•,試求f (2) =⑧⑨ 。

【評論內容】

C, 相當於訴願. (非訴願之先行程序)

【評論主題】四、老翁甲擁有多棟房屋,與妻乙育有丙男並收養丁女。甲乙對於丙過於寵溺而將甲名下價值 2 千萬元之兩棟房屋贈與丙並完成過戶。未料丙仍認為不足,對甲百般強索,甲則嚴加拒絕,並另立遺囑表示將遺產全部留給丁女

【評論內容】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因職業災害所提民事訴訟,法院應依職業災害勞工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題組】(三)就房屋、土地部分,乙有無返還義務?(10分)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 第53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1. 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2. 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3. 工作25年以上者。

勞動基準 第54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強制退休】

一、年滿65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評論主題】一、海霧的成因為何?船舶在霧中航行應採取那些安全措施?(20 分)

【評論內容】

A. 8日 B. 工資照給

C.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評論主題】四、使用土地交付給地主的地租與經濟理論之地租,差異何在?又發生經濟地租的原因為何?試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鼓勵雇主協商工會或勞工,

循縮減工作時間、調整薪資、辦理教育訓練等方式,以避免裁減員工;並

得視實際需要,加強實施職業訓練或採取創造臨時就業機會、辦理創業貸

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

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

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三、就土地利用而言,對土地課徵稅負其影響為何?試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就業歧視案件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認定成立後,除能由縣市政府處罰雇主外,受雇者如需進一步爭取因為就業歧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依據民法上的僱傭契約要求給付薪水、或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評論主題】【題組】 (3)IPsec

【評論內容】

團體協約法

第 28 條  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評論主題】【題組】 (4)硝酸銀(AgNO3)

【評論內容】

勞工保險條例

第6條

【強制投保對象】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1.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2.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3.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4.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5.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6.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7.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8.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15歲勞工亦適用之。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評論主題】三、某機關採購辦理公告金額以上財務採購案,採資格與價格同時投標,但分段開標方式辦理。該案於某年 8 月 1 日截標,8 月 2 日開資格標,並依招標文件規定,預於10 月 1 日開價格標;全案計 5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法

第 15 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三年者,於屆滿三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十日前預告雇主。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評論主題】三、生態城市發展中,都市土地使用強調「混合使用」(Mixed-use)的主張,是達成永續的重要指標。而臺灣本身已經是一個高度土地混合使用的社會,但是卻未有永續的實踐。請說明「混合使用」的概念,(15

【評論內容】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7 條  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但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不適用之。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經雇主同意為其提繳退休金之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本國籍工作者或委任經理人,得自願提繳,並依本條例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