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78下列事例,何者尚未經司法大法官宣告為違反平等原則?(A)民法上之子監護權以父親為優先之規定(B)民法夫妻財產制修正後,對於修正前已發生之夫妻聯合財產,規定仍由夫繼續享有之規定(C)妻須以夫之住所
【評論內容】
2007年《民法》第1059條「子女從父姓」,修改為讓父母雙方得以書面約定讓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已修法,所以沒釋憲的必要了...)
【評論主題】278下列事例,何者尚未經司法大法官宣告為違反平等原則?(A)民法上之子監護權以父親為優先之規定(B)民法夫妻財產制修正後,對於修正前已發生之夫妻聯合財產,規定仍由夫繼續享有之規定(C)妻須以夫之住所
【評論內容】
2007年《民法》第1059條「子女從父姓」,修改為讓父母雙方得以書面約定讓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已修法,所以沒釋憲的必要了...)
【評論主題】7 憲法保障人民受教育之權利,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仍屬憲法第 21 條所保障之範圍(B)憲法保障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旨在保障其不受國家恣意
【評論內容】
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A)選項所稱的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應對到憲法第22條,而非21條。
(B)選項的敘述可參考釋字626。
(C)可參考釋字626,21條有賦予!
(D)沒辦法藉此要求學校給予入學機會,畢竟好的學校還是需要透過考試或甄選。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犯罪必須審查因果關係?(A)舉動犯 (B)加重結果犯 (C)行為犯 (D)形式犯
【評論內容】
1.行為犯(舉動犯、形式犯):只要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構成要件所描述的行為活動,即已完全實現構成要件,行為終了與結果發生之間沒有時間間隔的犯罪(不需要認定因果關係)。
2.結果犯:行為終了與結果發生之間有一定時間間隔的犯罪(需要認定因果關係)
講白話的說,行為犯只要做出刑法上規定的犯罪行為,即符合三段論中的構成要件,無待行為產生的結果。結果犯則相反之!
【評論主題】278下列事例,何者尚未經司法大法官宣告為違反平等原則?(A)民法上之子監護權以父親為優先之規定(B)民法夫妻財產制修正後,對於修正前已發生之夫妻聯合財產,規定仍由夫繼續享有之規定(C)妻須以夫之住所
【評論內容】
2007年《民法》第1059條「子女從父姓」,修改為讓父母雙方得以書面約定讓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已修法,所以沒釋憲的必要了...)
【評論主題】【題組】⑵各小型組件之間相互關係明確安排時所應依循的原則為何?請舉例說明之。(5 分)
【評論內容】立法院會議(簡稱「院會」)由全體立法委員組成,主要功能為審查法案(三讀)、以及議決所有須由立法委員同意的國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