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憲法保障人民受教育之權利,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仍屬憲法第 21 條所保障之範圍
(B)憲法保障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旨在保障其不受國家恣意限制或剝奪
(C)憲法第 21 條並未賦予人民得請求國家提供教育給付之權利,國家亦無提供給付之義務
(D)人民得依憲法第 159 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之規定,請求給予大專學校入學之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2642
統計:A(8),B(33),C(3),D(4),E(0)

用户評論

【用戶】Liu Hang Chu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A)選項所稱的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應對到憲法第22條,而非21條。 (B)選項的敘述可參考釋字626。(C)可參考釋字626,21條有賦予!(D)沒辦法藉此要求學校給予入學機會,畢竟好的學校還是需要透過考試或甄選。。

【用戶】betty chang

【年級】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範圍 (釋字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