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四、試說明建築物基礎構造採用筏式基礎之原因與優點為何?(10 分)

【評論內容】

1.行為人對於行為客體的誤認,採法定符合說。刑法上的評價,區分兩種不同的效果:

①等價:不阻卻構成要件故意→仍成立故意既遂罪責。

②不等價:阻卻構成要件故意,視要件是否符合來判斷是否成立過失犯。→實際客體部分過失,目的部分未遂。

2.甲誤認乙之雙胞胎弟弟丙而殺之=行為人對於等價行為客體的誤認,所以仍成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既遂。惟刑法第272條,屬於純正身分犯,丙非甲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故甲因不具備此等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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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1.行為人對於行為客體的誤認,採法定符合說。刑法上的評價,區分兩種不同的效果:

①等價:不阻卻構成要件故意→仍成立故意既遂罪責。

②不等價:阻卻構成要件故意,視要件是否符合來判斷是否成立過失犯。→實際客體部分過失,目的部分未遂。

2.甲誤認乙之雙胞胎弟弟丙而殺之=行為人對於等價行為客體的誤認,所以仍成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既遂。惟刑法第272條,屬於純正身分犯,丙非甲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故甲因不具備此等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評論主題】2.「挑」兮達兮:

【評論內容】

程序

很多法條裡都有補正的要求

如行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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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1.行為人對於行為客體的誤認,採法定符合說。刑法上的評價,區分兩種不同的效果:

①等價:不阻卻構成要件故意→仍成立故意既遂罪責。

②不等價:阻卻構成要件故意,視要件是否符合來判斷是否成立過失犯。→實際客體部分過失,目的部分未遂。

2.甲誤認乙之雙胞胎弟弟丙而殺之=行為人對於等價行為客體的誤認,所以仍成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既遂。惟刑法第272條,屬於純正身分犯,丙非甲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故甲因不具備此等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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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1.行為人對於行為客體的誤認,採法定符合說。刑法上的評價,區分兩種不同的效果:

①等價:不阻卻構成要件故意→仍成立故意既遂罪責。

②不等價:阻卻構成要件故意,視要件是否符合來判斷是否成立過失犯。→實際客體部分過失,目的部分未遂。

2.甲誤認乙之雙胞胎弟弟丙而殺之=行為人對於等價行為客體的誤認,所以仍成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既遂。惟刑法第272條,屬於純正身分犯,丙非甲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故甲因不具備此等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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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為人對於行為客體的誤認,採法定符合說。刑法上的評價,區分兩種不同的效果:

①等價:不阻卻構成要件故意→仍成立故意既遂罪責。

②不等價:阻卻構成要件故意,視要件是否符合來判斷是否成立過失犯。→實際客體部分過失,目的部分未遂。

2.甲誤認乙之雙胞胎弟弟丙而殺之=行為人對於等價行為客體的誤認,所以仍成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既遂。惟刑法第272條,屬於純正身分犯,丙非甲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故甲因不具備此等身分,只能科以通常之刑也就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評論主題】【題組】(三)壓不扁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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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很不喜歡沒有建設性的解答

只是把答案再貼一次,每個人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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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直轄市→直轄市政府提→直轄市議會過→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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