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u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0.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6條規定,警察因人民之哪些法益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A)生命(B)身體(C)自由(D)財產(E)名譽

【評論內容】第 26 條警察因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評論主題】38.下列何者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定之類型化職權措施?(A)進入住宅(B)驅離(C)沒收(D)查證身分(E)物之扣留

【評論內容】警職法第2條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

【評論主題】37.下列「行政執行法」中關於怠金之敘述,何者正確?(A)不得連續處罰(B)為間接強制方法(C)為行政執行罰(D)處分前應預為告誡(E)一次不得超過新臺幣20萬元

【評論內容】E 行政執行法第30條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評論主題】25.依「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有關保安警察派駐地方執行職務之敘述,何者正確?(A)保安警察與當地警察機關關於勤務分配應會商行之(B)保安警察依指揮監督機關首長之命令,執行特定警察業務(C)保

【評論內容】警察法第6條前條第一款保安警察,遇有必要派往地方執行職務時,應受當地行政首長 之指揮、監督;第四款刑事警察兼受當地法院檢察官之指揮、監督;第六 款各種專業警察,得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視業務需要、商准內政部依法設 置,並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就其主管業務指揮、監督之。警察法施行細則第7條本法第六條規定之保安警察派駐地方執行職務時,兼受直轄市、縣 (市) 長指揮監督。其與當地警察機關之聯繫,依左列規定: 一、保安警察依指揮監督機關首長之命令,執行特定警察業務,對當地警察機關居於輔助地位。 二、保安警察與當地警察機關基於治安或業務需要,得互請協助,關於勤務分配應會商行之。 三、保安警察協助配駐地方警察行政業務,應受當地警察機關首長之指導。

【評論主題】5.下列有關「各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B)警察機關勤務及訓練耗用之彈藥,應每月繕造清冊,報請

【評論內容】第 4 條第1項各級警察機關應按季將警用武器彈藥使用狀況列表,報請警政署備查;警用武器彈藥如有陳舊不堪使用或因執行任務發生重大損耗,應隨時檢同舊品報請警政署核定換發。

【評論主題】20.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下列何者之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A) 福利服務 (B) 國民就業(C) 醫療保健(D) 社會保險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 第十條(基本國策)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評論主題】41 民法關於退職金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規定為多久?(A)2年(B)5年(C)10年(D)15年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撤銷之。應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最長多久之內為之?(A) 2 年 (B) 1 年 (C) 6 個月 (D) 2 個月

【評論內容】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第 121 條 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評論主題】39、下列各組成語,意義相反的選項是:(A)曾參殺人/三人成虎(B)兩袖清風/高風亮節(C)車水馬龍/門庭若市(D)同舟共濟/同室操戈

【評論內容】同室操戈:同室:一家,指自己人;操:拿起;戈:古代的兵器。自家人動刀槍。指兄弟爭吵。泛指內部鬥爭。

【評論主題】33、伯俞有過,其母笞之,泣,其母曰:「他日笞子,未嘗見泣,今泣何也?」對曰:「他日俞得罪,笞嘗痛;今母力衰,不能使痛,是以泣。」(《說苑.建本》) 依據上文,下列敘述正確的選項是:(A)伯俞哭泣,正

【評論內容】伯俞有過,其母笞之泣,其母曰:「他日笞子未嘗見泣,今泣何也?」對曰:「他日俞得罪笞嘗痛,今母力不能使痛,是以泣。」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為公法人?(A)行政院 (B)高雄市政府 (C)澎湖縣望安鄉 (D)臺北市大安區

【評論內容】為什麼答案是C~有人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評論主題】5.楓橋夜「泊」:

【評論內容】請問這題有人可以幫忙解答嗎~感謝

【評論主題】57. 那一個古老的小鎮不是以它的手偶工廠聞名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行政院)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