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d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5 鄉(鎮、市)名稱之變更,其辦理程序是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後,再如何處理?(A)報縣政府備查 (B)報縣政府核定 (C)報縣議會同意 (D)報縣政府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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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第 6 條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

【評論主題】13 下列有關村里長的敘述,何者錯誤?(A)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B)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C)村(里)長選舉,經二次受理候選人登記,無人申請登記時,得由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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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7 條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四萬五千元。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村(里)長因職務關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保險費,其最高標準比照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第一項及第三項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為「事務補助費」,非薪資費用。

【評論主題】9. 行政契約當事人一方面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惟行政機關調整或終止契約,須符合下列何項要件?(A)報請上級機關同意 (B)補償相對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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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146Ⅰ「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行政程序法§146Ⅱ「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

【評論主題】26 關於地方行政機關分層級設機關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三層級為限(B)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C)鄉(鎮、市)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名稱為隊、所、中心

【評論內容】地方行政機關依下列規定,分層級設機關:一、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一)局、處、委員會:一級機關用之。處限於輔助兼具業務性質之機關用之。(二)處、大隊、所、中心:二級機關用之。二、縣(市)政府所屬機關以分二層級為限,其名稱如下:(一)局:一級機關用之。(二)隊、所:二級機關用之。三、鄉(鎮、市)公所所屬機關以一層級為限,其名稱為隊、所、館。前項所稱委員會,以協調統合業務或處理特定事務,並採合議制方式運作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