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犯罪人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其法律效果如何?(A)得減輕其刑(B)應減輕其刑(C)得免除其刑(D)應免除其刑

【評論內容】刑法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意見分ㄑ一ˊ

【評論內容】口不擇言: 說話隨便,言詞未經考慮即脫口而出。

【評論主題】4.意見分ㄑ一ˊ

【評論內容】口不擇言: 說話隨便,言詞未經考慮即脫口而出。

【評論主題】22.犯罪人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其法律效果如何?(A)得減輕其刑(B)應減輕其刑(C)得免除其刑(D)應免除其刑

【評論內容】刑法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3 下列有關年齡的用語,解說正確的是?(A)「二八佳人」是指十六歲的女子(B)「荳蔻年華」是指年老體衰的婦女(C)「而立之年」是指剛學會站起來的小孩(D)「年方弱冠」是指十八歲的未成年男子

【評論內容】(B)「荳蔻年華」是指年輕少女十三、四歲(C)「而立之年」是指三十歲(D)「年方弱冠」是指二十歲的未成年男子

【評論主題】25.甲為 13 歲之少年,某日在網咖偷竊鄰桌的手機而被捕,試問下列有關對甲科處刑責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未滿 14歲,其行為雖不罰,但得令入感化教育 (B)甲未滿 14歲,其行為雖不罰,但仍得

【評論內容】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第 86 條

因未滿十四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因未滿十八歲而減輕其刑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感化教育

處所,施以感化教育。但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得於執

行前為之。

感化教育之期間為三年以下。但執行已逾六月,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

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評論主題】1.依現行法律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幾年? (A) 無規定     (B) 3 年       (C) 4 年      (D) 6 年

【評論內容】考試院組織法第 5 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六年。前項人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評論主題】2 澎湖天后宮為臺灣地區歷史最悠久之廟宇,已被指定為具有文化保存價值之國定古蹟。為維護澎湖天后宮,依憲法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精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中央立法,委託澎湖縣政府負責維護,由中央

【評論內容】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7 條各級政府之支出劃分如下: 一、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者,歸中央。 二、由直轄市立法並執行者,歸直轄市。 三、由縣 (市) 立法並執行者,歸縣 (市) 。 四、由鄉 (鎮、市) 立法並執行者,歸鄉 (鎮、市) 。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如需交由下級政府執行者,其經費之負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屬委辦事項者,由委辦機關負擔;屬自治事項者,由該自治團體自行負擔。 由中央或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二以上同級或不同級政府共同辦理者,其經費應由中央或各該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按比例分擔之。各級地方政府未依第二項及前項規定負擔應負擔之經費時,其上級政府得扣減其補助款。

【評論主題】下列句子中,「 」內的成語,何者運用最恰當?(A)他在本季獲利甚多,算是一個「阮囊羞澀」的大老闆(B)父親的一席話,猶如「當頭棒喝」,使我完全醒悟過來(C)運動過後,他為了「飲鴆止渴」,立刻跑去買飲料

【評論內容】「飲鴆止渴」 ㄧㄣˇ ㄓㄣˋ ㄓˇ ㄎㄜˇ 指飲毒酒以解渴。 比喻只求解決眼前困難,而不顧將來更大的禍患。

【評論主題】4.意見分ㄑ一ˊ

【評論內容】口不擇言: 說話隨便,言詞未經考慮即脫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