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ight !】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6. 以下有關全面品質管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目標是追求產品零缺點; (b)品質好壞是品管部門的職責; (c)品質是透過規劃出來的; (d)品質是戰術上的問題; (e)期望產品品質可以達到或超

【評論內容】一、全面品質管理的意義

全面品質管理是透過企業全員的參與,以經濟的方式來達成客戶要的滿意品質,進而謀求企業成長的一種重視品質的經營方法。全面品質管理不單單只是一個制度、一個活動,而是一個哲學、思想、觀念。其主要的內含包括:

(一)持續改進。(二)以顧客為中心。(三)強調團隊合作、全員參與。......(b)品質好壞是品管部門的職責(四)強調科學統計方法。(d)品質是戰術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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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品質管理的基本概念(一)顧客導向顧客至上、以客為尊是全面品質管理的首要任務。組織在以顧客為導向的原則下,應持續提供符合顧客需求的服務和產品。(二)事先預防(f)品質是透過產品檢驗來維持全面品質管理重視事前預防,而非事後檢測,因此,全面品質管理強調每一次、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以事先預防為前提,不以事後補救來彌補。(三)全面參與全面品質管理強調品質不單僅是品管部門的責任,而是需要組織成員及部門全面參與品質的改進與提昇,全員都負有品管的責任。(四)教育訓練教育訓練是採用人事心理學的觀點,強調在組織中要發展個人潛能,重視員工的在職進修與訓練。(五)持續改進為掌握顧客長期的需求,對於產品必須不斷地創新求變,推陳出新,才能獲得顧客的欣賞與符合顧客的期待。(六)事實管理掌握社會脈動是全面品質管理的特徵,因此,組織對於品質的改進,必須隨時掌控最新及可靠的訊息和資料(包括組織內部成員各項工作反應、表現與外部顧客的需求、期待),才能持續滿足顧客的需求。(七)品質承諾全面品質管理強調品質文化的建立,組織系統中的所有人員均應對品質有所意識,由上而下對品質有所承諾,而在系統中形成品質的文化。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符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A)離職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有損政府信譽行為,受懲戒(B)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受懲戒(C)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D)繫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之懲戒案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

第一條(懲戒之法律依據;離職公務員任職期間行為適用之)

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

為,亦適用之。

第二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第三條(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之行為,不受懲戒)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

【評論主題】2 下列何項法律對公務員做最為廣義之界定?(A)國家賠償法 (B)公務員服務法 (C)公教人員保險法 (D)公務人員任用法

【評論內容】國賠法所稱公務員: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刑法所稱公務員:具法定職務權限

 1、身分公務員(第一款前段)

   a、依據法令而任用

    不論事依據考試、選舉聘僱而任用,只要有法律或命令之依據即可,如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

   b、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機關。

    值得注意的是,私法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如台電)所從事者多為行政營利行為,在行政法上本不被列為行政機關,故其服務人員並非公務員。例外在公營事業若以行政機關之組織為名者(如交通部台鐵管理局),雖實質上從事私經濟行為,但因組織...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符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A)離職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有損政府信譽行為,受懲戒(B)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受懲戒(C)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D)繫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之懲戒案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

第一條(懲戒之法律依據;離職公務員任職期間行為適用之)

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

為,亦適用之。

第二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第三條(非出於故意或過失之行為,不受懲戒)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