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悠】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6. 氧利用率相關的敘述,下列那些正確?(A)氧債大者適合於短跑(B)長跑選手不會因耐力訓練而進步(C)氧攝取量大者適合耐力競賽(D)訓練對最大氧債無一定的效果。

【評論內容】經一段時間的缺氧呼吸後,乳酸在細胞內積聚。乳酸使神經細胞痲痺,使對肌肉的反應停頓,對氧的需求就好像借債一般地透支。所以就稱為氧債(oxygen debt)。A. 定義:在劇烈運動時,肌細胞內肝醣之分解為乳酸,遠較乳酸之氧化進行得快。結果,肌肉中便蓄積大量乳酸,且亟待進行氧化分解,這種情形,叫做氧債B. 氧債去除:在肝臟進行。積在肌肉之乳酸,實際只有1/5被氧化成CO2與H2O,此氧化釋出之能量恰好用於使其餘4/5的乳酸再合成為肝醣,以補充肌纖維內肝醣的儲存量C. 氧債需藉運動完畢後之喘息,以獲得大量額外的氧而予以償還,故除去氧債必在運動後之休息才發生

【評論主題】15. 事業單位辦理有害作業主管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束後 30 日內應檢送必要文件報請主管機關核備,所稱必要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A)教育訓練課程表(B)受訓學員點名紀錄(C)受訓學員成績冊(D)受

【評論內容】訓練單位對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之教育訓練,應於教育訓練結束後三十日內檢送下列文件,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由訓練單位發給結業證書:一、受訓學員點名紀錄。二、受訓學員成績冊。三、受訓學員結業證書核發清冊。

【評論主題】74. 安全資料表中,純物質之成分辨識資料,應涵蓋下列那些?(A)容許濃度(B)同義名稱(C)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D)暴露途徑。

【評論內容】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同義名稱: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

【評論主題】23. 依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規定,製造壓力超過每平方公分幾公斤之壓縮乙炔時,應添加稀釋劑?(A)30(B)2(C)25(D)10。

【評論內容】第 70 條對高壓氣體之製造,於其生成、分離、精煉、反應、混合、加壓或減壓過程,應依下列規定維持於安全狀態︰一、附設於安全閥或釋放閥之停止閥,應經常維持於全開放狀態。但從事 安全閥或釋放閥之修理致有關斷必要者,不在此限。二、當空氣液化分離裝置之液氧積存器內,每公升液氧中碳氫化合物濃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採取即刻停止該空氣液化分離裝置運轉,且迅 即將液氧排放之措施:(一)乙炔質量超過一毫克。(二)甲烷中之碳質量超過二百毫克。(三)前二款以外之其他碳氫化合物之碳質量超過一百毫克。(四)碳氫化合物中之碳質量合計超過二百毫克。三、下列氣體不得予以壓縮︰(一)乙炔、乙烯及氫氣以外之可燃性氣體中,含氧...

【評論主題】41. 依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規定,有關事業單位甲類工作場所申請審查之程序,下列何者正確?(A)使勞工作業 30 日前,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請檢查(B)使勞工作業 45 日前,向當地勞動檢查機

【評論內容】第 4 條事業單位應於甲類工作場所、丁類工作場所使勞工作業三十日前,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以下簡稱檢查機構)申請審查。事業單位應於乙類工作場所、丙類工作場所使勞工作業四十五日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

【評論主題】6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那些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的內容?(A)急救與搶救(B)事業單位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C)訪客注意要點(D)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

【評論內容】

本法第34條第1項所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下列事項定之:一、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三、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四、教育及訓練。五、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六、急救及搶救。七、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八、事故通報及報告。九、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評論主題】63. 實務上,製程安全管理不包括下列那些?(A)緊急應變(B)勞工身心健康促進(C)教育訓練(D)勞工健康保護。

【評論內容】一、實施前項評估過程之必要文件及結果。二...

【評論主題】32. 以動力吊升貨物為目的,具有主柱、吊桿,另行裝置原動機,並以鋼索操作升降之機械裝置,為下列何者?(A)移動式起重機(B)升降機(C)人字臂起重桿(D)簡易提升機。

【評論內容】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 2 條本規則適用於下列起重升降機具:一、固定式起重機:指在特定場所使用動力將貨物吊升並將其作水平搬運 為目的之機械裝置。二、移動式起重機:指能自行移動於非特定場所並具有起重動力之起重機 。三、人字臂起重桿:指以動力吊升貨物為目的,具有主柱、吊桿,另行裝 置原動機,並以鋼索操作升降之機械裝置。四、升降機:指乘載人員及(或)貨物於搬器上,而該搬器順沿軌道鉛直 升降,並以動力從事搬運之機械裝置。但營建用提升機、簡易提升機 及吊籠,不包括之。五、營建用提升機:指於土木、建築等工程作業中,僅以搬運貨物為目的 之升降機。但導軌與水平之角度未滿八十度之吊斗捲揚機,不包括之...

【評論主題】4. 依「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之規定,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之危害性化學品種類、操作程序或製作條件變更,有增加暴露風險之虞者,應於變更前或變更後多久時間內,重新進行暴露評估與分級管理?

【評論內容】第 6 條第四條之評估及分級管理,雇主應至少每三年執行一次,因化學品之種類、操作程序或製程條件變更,而有增加暴露風險之虞者,應於變更前或變更後三個月內,重新進行評估與分級。

【評論主題】4. 依「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之規定,雇主使勞工製造、處置或使用之危害性化學品種類、操作程序或製作條件變更,有增加暴露風險之虞者,應於變更前或變更後多久時間內,重新進行暴露評估與分級管理?

【評論內容】第 6 條第四條之評估及分級管理,雇主應至少每三年執行一次,因化學品之種類、操作程序或製程條件變更,而有增加暴露風險之虞者,應於變更前或變更後三個月內,重新進行評估與分級。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所謂的「公法人」,係依據公法規定成立之法人,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1. 中華民國2. 地方自治團體3. 農田水利會4. 行政法人說明:按「法人」依其成立所依據之法規屬性,而有「公法人」與「私法人」之區別。換言之,依據公法設立者,為公法人;依據私法設立者,則為私法人。依此標準,由於我國實務上各類法人絕大多數係依據民法上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之規定成立,均定性為私法人,故依公法規定成立之公法人,實屬少見。我國現存的公法人除中華民國與各級地方自治團體外,僅有農田水利會(參見水利法第12條)以及行政法人(參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