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為罪責(有責性)階層中所要審查的要素?(A)不法意識(違法性意識) (B)個人減免刑罰事由(C)客觀可歸責性 (D)因果關係
【評論內容】
ㄧ、在某些特別的犯罪類型,除了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以外,尚須具備其他要件,方能定罪科刑。 這些附加條件包含:(1)程序要件(如告訴、 請求)(2)實體要件(客觀的可罰性條件、個人阻卻刑罰事由、個人解除刑罰)
二、非一般犯罪成立要件之限制刑罰事由
客觀處罰條件:無須行為人之主觀認知、非屬行為本身之可罰要件 ex:聚眾鬥毆罪之「致人於死或重傷」、準受賄罪之為「公務員或仲裁人後履行」、詐欺結婚中之「致婚姻無效或撤銷之裁判確定」個人阻卻刑罰事由:自始存在、行為時已存在足以排除刑罰之個人情狀 ex:謀為同死個人解除(或停止)刑罰事由:嗣後存在、行為後始存在而溯及地排除刑罰之個人情狀 ex:中止犯大家糾結於選項B的原因:因為「個人減免刑罰事由」包括個人阻卻刑罰事由&個人解除刑罰事由。
而這是在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以外之限制刑罰事由。
【評論主題】9 For any alien having income from source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dividual income tax shall be
【評論內容】
For any alien having income from sources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dividual income tax shall be levied on the income derived from such 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come Tax Act of the ROC.
對於在中華民國擁有收入來源的外國人,必須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A) reduced 減少
(B) changed 改變
(C) levied 徵收(+on/upon)
(D) dismissed 解散
【評論主題】658營利事業對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捐贈之上限為:(A)二十萬元 (B)三十萬元 (C)五十萬元 (D)一百萬元
【評論內容】
答案應改成 100萬元
關於政治獻金的規定自106年4月19日起已經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改由政治獻金法規定了。
政治獻金法
第17條(對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之限制)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以遺囑為政...
【評論主題】一、臺灣地區國道系統電子收費,於 2006 年 2 月 10 日正式啟用,通行車輛可以選擇電子收費車道、回數票車道,或是人工收費車道,2014 年 1 月 2 日,正式啟用全面自動的電子收費系統。【題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162號
爭議要點:行政法院院長、公懲會委員長,適用憲法第81條?評事、公懲會委員為法官?
一、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均係綜理各該機關行政事務之首長,自無憲法第八十一條之適用。
二、行政法院評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就行政訴訟或公務員懲戒案件,分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或審議之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依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規定,均應認係憲法上所稱之法官。其保障,應本發揮司法功能及保持法官職位安定之原則,由法律妥為規定,以符憲法第八十一條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