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 社會福利政策均有左右派之區分,甚至有第三條途徑的意識形態,各有其不同主張,其中在政策目標部分,請問右派主張為何?(A)結果平等、充分就業(B)機會平等、低通貨膨脹(C)最低限度機會與就業能力(D)

【評論內容】

我的想法如下,若有不足或錯誤,尚請提出糾正,謝謝。

以單看第5題,題意是「平等是社會政策重要的價值之一」,應為右派的「價值觀」,相較之下,右派會更想要維持或增加不平等。

以單看這題,題意是「在政策目標部分」:左派(結果的平等/充分就業),右派(機會的均等/偏好市場經濟導向),第三條路(最低限度機會與就業能力)。

資料參考: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7%A6%E6%B4%BE%E5%92%8C%E5%8F%B3%E6%B4%BE

https://www.eyebook.com.tw/books/0AB71/0AB71-CON.pdf,p1-8~1-9表格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者被視為俾斯麥模式的社會保險國家?(A)英國 (B)美國 (C)瑞典 (D)日本

【評論內容】http://www.nhi.gov.tw/resource/MonthEbook/102/InternetVersion/files/assets/basic-html/page43.html 上網查到這個資料,或許可以參考看看,若有錯誤也煩請糾正,謝謝

【評論主題】42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工作時間中基於生理需要上廁所或飲水時發生事故而遭受傷害,可否視為職業傷害?(A)視為職業傷害 (B)非屬工作中,不算職業傷害(C)看雇主工作規則如何訂定 (D)需由勞工與雇主協

【評論內容】

「職業災害」一詞見諸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勞動法規,各法對於職業災害之認定因立法目的不同而有差異,如上下班通勤災害非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職業災害;而在一定條件下,卻為勞動基準法或勞工保險條例所認定之職業災(傷)害。

依職安法第2條規定,職業災害係指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資料出處:https://www.mol.gov.tw/topic/3070/

【評論主題】43 有關「住宅逆向抵押貸款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常被稱為「養房防老」方案(B)屋主將住宅抵押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抵押金按月提供予屋主作為生活費用,而屋主仍住原屋(C)如原屋主已按月

【評論內容】

住房反向抵押貸款

又稱以房養老,是指已經擁有房屋產權的老年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相應的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年齡、預計壽命、房屋的現值、未來的增值、折損情況及借款人去世時房產的價值進行綜合評估後,按其房屋的評估價值減去預期折損和預支利息,並按人的平均壽命計算,將其房屋的價值化整為零,分攤到預期壽命年限中去,按月或年支付現金給借款人,一直延續到借款人去世。它使得投保人終生可以提前支用該房屋的銷售款。

  借款人在獲得現金的同時,將繼續獲得房屋的居住權並負責維護。當借款人去世後,相應的金融機構獲得房屋的產權,進行銷售、出租或者拍賣,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相應的金融機構同時享有房產的升...

【評論主題】47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至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有何規定?(A)每次以不少於三個月為原則 (B)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

【評論內容】

題目尾提到「至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有何規定?」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姓名、職務。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六、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資料參考: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18

【評論主題】29. 「金城」千里:

【評論內容】1.適當性原則2.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3.衡平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