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acy L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為降低消費稅的累退性,下列措施何者正確?(A)對民生必需品給予減免(B)對奢侈品給予減免(C)對需求之價格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D)對需求之所得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

【評論內容】

平均稅率AT=T/Y  

由於消費稅大多採比例課稅,故令C=消費,平均稅率又可列為AT= tC/Y   

當消費物為奢侈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提高 (Y增加→ C/Y增加)

當消費物為必需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下降 (Y增加→ C/Y下降)

故對必需品課稅反而是累退稅,答案為A。

【評論主題】為降低消費稅的累退性,下列措施何者正確?(A)對民生必需品給予減免(B)對奢侈品給予減免(C)對需求之價格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D)對需求之所得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

【評論內容】

平均稅率AT=T/Y  

由於消費稅大多採比例課稅,故令C=消費,平均稅率又可列為AT= tC/Y   

當消費物為奢侈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提高 (Y增加→ C/Y增加)

當消費物為必需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下降 (Y增加→ C/Y下降)

故對必需品課稅反而是累退稅,答案為A。

【評論主題】為降低消費稅的累退性,下列措施何者正確?(A)對民生必需品給予減免(B)對奢侈品給予減免(C)對需求之價格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D)對需求之所得彈性大的商品給予減免

【評論內容】

平均稅率AT=T/Y  

由於消費稅大多採比例課稅,故令C=消費,平均稅率又可列為AT= tC/Y   

當消費物為奢侈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提高 (Y增加→ C/Y增加)

當消費物為必需品,所得增加時消費支出佔所得比例加會逐漸下降 (Y增加→ C/Y下降)

故對必需品課稅反而是累退稅,答案為A。

【評論主題】15 某甲 107 年度綜合所得淨額 4,600,000 元,投資國內上市公司獲配股利2,000,000 元,選擇依照 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另有海外所得 900,000元,已繳納海外所得稅 100

【評論內容】

應納稅額 4,600,000*40%-829,600=1,010,400

股利分開計算 2,000,000*28%=560,000

基本稅額 ( 4,600,000所得淨額+10,000,000非現金捐贈+2,000,000股利-6,700,000免稅額)*20%=1,980,000                      #國外所得小於100萬起徵點故不記入。

差額 1,980,000-1,010,400-560,000=409,600

【評論主題】35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下列何人之財產,不須併入其遺產總額中課稅? (A)配偶 (B)岳父 (C)媳婦 (D)哥哥

【評論內容】

擬制遺產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遺產總額。

1.配偶

2.民法1138、1140規定隻個順位繼承人

  1138: 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1140:代位繼承者

3.前項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ex: 女婿、媳婦、姊夫、弟妹等等

【評論主題】12 營利事業欲將以往年度營業虧損列入當年度計算,其需具備的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A)公司組織 (B)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C)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 (D)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如期申報

【評論內容】

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之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營利事業,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1.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合作社及社團醫療法人亦得比照辦理)。

2.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者。

3.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為藍色申報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如期申報者。

【評論主題】35 甲公司 X1 年 3 月 1 日平價發行面額$100,000,12%,每年底付息之五年期應付公司債。若不考慮手續費等交易成本,甲公司發行該公司債於 X1 年 3 月 1 日可得現金總金額為:(A

【評論內容】

在兩付息間發行公司債,必須在發行日另外加計利息。

借:

    現金102,000

貸:

    應付利息            2,000 (100,000*12%*2/12)

    應付公司債    100,000 (平價發行)

【評論主題】4 請問下列適用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4 及第 24 條之 5 之 107 年度之房地產交易所得,其稅率排序為何?A:居住者出售持有期間超過十年之房地產B:總機構於境內之營利事業出售持有超過十年之房地

【評論內容】

A: 居住者+持有超過十年=15%

B: 營利事業總機構於境內者,其稅基合併至營利事業所得稅(業外收益)共同申報。10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20%

C: 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兩年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屬優惠稅率20%

D: 非居住者僅有兩種稅率,分別為一年內45%,一年以上均為35%

因此答案為(A) A<B=C<D

【評論主題】9 依相關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如何計算?(A)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B)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 百分之十(C)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 百分之二十 (

【評論內容】

自107年1月1日得就股利及盈餘合併金額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以8萬為限),或亦可選擇就前述之合併金額按28%之稅率分開計算(則無可扣抵稅額之規定),不須併入綜合所得稅。

【評論主題】12 營利事業欲將以往年度營業虧損列入當年度計算,其需具備的條件,不包括下列何者?(A)公司組織 (B)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C)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 (D)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如期申報

【評論內容】

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之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營利事業,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

1.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合作社及社團醫療法人亦得比照辦理)。

2.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者。

3.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為藍色申報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如期申報者。

【評論主題】41 依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免徵房屋稅?(A)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B)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C)農會所有之自用倉庫及檢驗場,經主管機關證明者(D)住家房屋現值在

【評論內容】

房屋稅條例 第15(II)條

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一、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a)

二、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b)

三、農會所有之自用倉庫及檢驗場,經主管機關證明者。(c)

四、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

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第十款、第十一款及第二項規定減免房屋稅者

,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當地主管

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d)依照房屋稅條例 第15條

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

九、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但房屋標準價格如依第十一條

    第二項規定重行評定時,按該重行評定時之標準價格增減程度調整之

    。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千元計算。

【評論主題】4 請問下列適用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4 及第 24 條之 5 之 107 年度之房地產交易所得,其稅率排序為何?A:居住者出售持有期間超過十年之房地產B:總機構於境內之營利事業出售持有超過十年之房地

【評論內容】

A: 居住者+持有超過十年=15%

B: 營利事業總機構於境內者,其稅基合併至營利事業所得稅(業外收益)共同申報。10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20%

C: 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兩年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屬優惠稅率20%

D: 非居住者僅有兩種稅率,分別為一年內45%,一年以上均為35%

因此答案為(A) A<B=C<D

【評論主題】25 陳先生在臺北市有土地 3 公畝,其中 2 公畝為自用住宅用地,1 公畝為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假設陳先生每公畝課稅地價為 1,000 萬元,當年臺北市累進起點地價為

【評論內容】

a. 1公畝公設地因未使用且隔離,故為免地價稅

b. 剩餘兩公畝為自用住宅(稅率為千分之二),因此 2公畝*1,000萬*0.002=4萬

【評論主題】9 依相關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的可扣抵稅額如何計算?(A)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B)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 百分之十(C)股利淨額 × 稅額扣抵比率 × 百分之二十 (

【評論內容】

自107年1月1日得就股利及盈餘合併金額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以8萬為限),或亦可選擇就前述之合併金額按28%之稅率分開計算(則無可扣抵稅額之規定),不須併入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