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甲公司總機構在日本,其 110 年在我國境內提供技術服務收入 2 億元,經財政部核定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算所得,而甲公司以前年度核定虧損 1,000 萬元,則依所得稅法規定,該公司 110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為多少元?
(A) 3,000 萬元
(B) 2,000 萬元
(C) 600 萬元
(D) 4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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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tacy】評論

所得稅法第25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

Ling Mei】評論

所得稅法§25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0%,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但不適用第39條關於虧損扣除之規定。所得稅法§5→20%

羽星彥宇】評論

提出技術服務: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