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的公務車輛,有關應辦理強制報廢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始可勉堪使用(B)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三十以上無法改善(C)最近三年之維

【評論內容】

三十九、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

(一)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及里程數,且不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

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一)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者。但首長、副首長專用車得留用替代現有效能較差之車輛,被替代之車輛則應辦理報廢。

(二)已屆滿十五年之車輛。但大客車、各型貨車及機車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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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車輛,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nn

2.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nn

3.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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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的公務車輛,有關應辦理強制報廢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始可勉堪使用(B)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三十以上無法改善(C)最近三年之維

【評論內容】

三十九、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

(一)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及里程數,且不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

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一)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者。但首長、副首長專用車得留用替代現有效能較差之車輛,被替代之車輛則應辦理報廢。

(二)已屆滿十五年之車輛。但大客車、各型貨車及機車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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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車輛,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nn

2.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nn

3.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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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公務車輛定期實施檢查與保養後,應隨時登載於下列何種書卡?(A)車輛維修卡 (B)車輛保管卡 (C)行車紀錄卡 (D)車歷登記卡

【評論內容】

二十八、公務車輛應定期實施檢查與保養,並隨時登載於車歷登記卡。

【評論主題】16 下列對於公務車肇事處理之敘述,何者與車輛管理手冊的規定不符?(A)在高速公路肇事,應儘速將隨車備用車輛故障標誌,在肇事現場後方約五十公尺處豎立,警告後方來車,以防追撞(B)駕駛人應在肇事地點兩端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

四十、汽車肇事時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

(一)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應迅作下列之處理如下:

1.迅對受傷者予以救護,並保持現場,儘速報告就近警察機關。

2.在肇事地點兩端適當距離處放置顯明標識,事後應即撤除。

3.向主管人員報告經過。

4.在高速公路肇事,應儘速將隨車備用車輛故障標誌,在肇事現場後方約一百公尺處豎立,警告後方來車,以防追撞。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火災,肇事人及在場人應迅予撲救,防止災擴情大,並即就近報告警察機關儘速救助。

(三)主管人員趕赴現場,除配合處理機關作有關救護、支援、會辦之處置外,並記錄處理機關對肇事現場勘查、蒐集事證及詢問關係人之資料,作為單位處置工作依據...

【評論主題】46.關於收款作業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出納管理人員對於依法令規定應收納之款項,得先行收納開立收據,於當日或翌日下午前送會計單位補開收入傳票入帳(B)收入票據,應審閱發票人或銀行名稱、地點、種類

【評論內容】出納管理人員對依法令規定應收納之款項,得先行收納開立收據,於當日或翌日中午前送會計單位補開收入傳票入帳。

【評論主題】公務車輛定期實施檢查與保養後,應隨時登載於下列何種書卡?(A)車輛維修卡 (B)車輛保管卡 (C)行車紀錄卡 (D)車歷登記卡

【評論內容】

二十八、公務車輛應定期實施檢查與保養,並隨時登載於車歷登記卡。

【評論主題】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的公務車輛,有關應辦理強制報廢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始可勉堪使用(B)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三十以上無法改善(C)最近三年之維

【評論內容】

三十九、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

(一)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及里程數,且不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

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一)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者。但首長、副首長專用車得留用替代現有效能較差之車輛,被替代之車輛則應辦理報廢。

(二)已屆滿十五年之車輛。但大客車、各型貨車及機車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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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車輛,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nn

2.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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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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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題組】 ⑵甲男與丁女之結婚,是否有效?

【評論內容】

請問此法條貴定在哪一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