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erry Zhe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汽車行駛於快速公路路段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依規定應滑行至路肩上停車待援,但由於駕駛人操作技術不佳,無法滑離車道時,應將其故障標誌至少擺放於其車後方多遠處,以提醒後方車流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條 規定適當距離如下 1 高速公路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 2 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 事故地點後方80公尺處. 這題應引用panlakimo 所講的法條 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