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之規範,不包括下列何者?
(A)違規肇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
(B)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
(C)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D)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9741
統計:A(37),B(328),C(9),D(12),E(0)

用户評論

excelsior】評論

(B)處9,000~12,000

Terry Zheng】評論

只有B是處罰汽車所有人

花 × 花】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105.11.16)第 24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一、違規肇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 → (A)二、有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情形。 → (酒駕、吸毒駕車)三、有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情形。 → (危險駕駛:蛇行、超速60公里、驟然減速、競速等等)四、有第五十四條規定之情形。 → (平交道違規)五、依第六十三條第三項前段規定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六、其他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基於轄區交通管理之必要,公告應接受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對於道路交通法規之重大修正或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措施,必要時,得通知職業汽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車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