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2.某製藥公司擬製造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錠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藥品為提供海洛因藥癮者使用,不必取得許可證及同意書即可製造(B)藥廠製造該藥品,應逐批申請核發製造同意書(

【評論內容】*1、2級管藥:輸入憑照、輸出憑照、運輸憑照,期限六個月,限使用一次。* 3、4級管藥:輸入同意書、輸出同意書、製造同意書,期限三個月,限使用一次。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不符合「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規範之申請人資格?(A)病患 (B)病患家屬 (C)藥商 (D)醫療機構

【評論內容】政府機構、醫療機構、罕病病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不符合「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規範之申請人資格?(A)病患 (B)病患家屬 (C)藥商 (D)醫療機構

【評論內容】政府機構、醫療機構、罕病病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4.為避免不良廠商明知而販賣未經許可之罕見疾病藥物圖利,政府可依下列何項處置,以保障罕見疾病患者的用藥安全?(A)依藥事法第83條販賣偽藥或禁藥處置(B)依藥師法第21條影射產品誇大不實效能施以懲戒

【評論內容】第 22 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4.為避免不良廠商明知而販賣未經許可之罕見疾病藥物圖利,政府可依下列何項處置,以保障罕見疾病患者的用藥安全?(A)依藥事法第83條販賣偽藥或禁藥處置(B)依藥師法第21條影射產品誇大不實效能施以懲戒

【評論內容】第 22 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3.下列何者為最常見的物理性防曬乳劑成分?(A)para-aminobenzoic acid (B)padimate O (C)zinc oxide (D)calcium carbonate

【評論內容】法規*化妝品限量: Zinc oxide(收斂)10%以下,(防曬)2-20%

【評論主題】76.下列那個藥物為tyrosine kinase BCR-ABL抑制劑?(A)Imatinib(B)Bevacizumab(C)Celecoxib(D)Rituximab

【評論內容】抑制bcr-abl kinase口訣: Imatinib(愛罵)、Nilotinib(你)、Dasatinib(大傻)

【評論主題】67.Neuromuscular blocking agents與下列何種藥品併用時,其神經肌肉阻斷作用較不受影響?(A)carbamazepine(B)phenytoin(C)theophyllin

【評論內容】增強阻斷作用: Aminoglycosides、AmphotericinB、Clidamycin、Dantrolene、Furosemide、Lidocaine、Magnesium sulfate、Quinidine。 拮抗阻斷作用: Carbamazepine、Phenytoin、Theophylline。

【評論主題】44.為避免不良廠商明知而販賣未經許可之罕見疾病藥物圖利,政府可依下列何項處置,以保障罕見疾病患者的用藥安全?(A)依藥事法第83條販賣偽藥或禁藥處置(B)依藥師法第21條影射產品誇大不實效能施以懲戒

【評論內容】第 22 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2.某製藥公司擬製造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錠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藥品為提供海洛因藥癮者使用,不必取得許可證及同意書即可製造(B)藥廠製造該藥品,應逐批申請核發製造同意書(

【評論內容】*1、2級管藥:輸入憑照、輸出憑照、運輸憑照,期限六個月,限使用一次。* 3、4級管藥:輸入同意書、輸出同意書、製造同意書,期限三個月,限使用一次。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不符合「罕見疾病藥物專案申請辦法」規範之申請人資格?(A)病患 (B)病患家屬 (C)藥商 (D)醫療機構

【評論內容】政府機構、醫療機構、罕病病人、罕病病人的家屬、相關基金會

【評論主題】44.為避免不良廠商明知而販賣未經許可之罕見疾病藥物圖利,政府可依下列何項處置,以保障罕見疾病患者的用藥安全?(A)依藥事法第83條販賣偽藥或禁藥處置(B)依藥師法第21條影射產品誇大不實效能施以懲戒

【評論內容】第 22 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某藥局負責藥師販賣醫療器材遭衛生機關以未申請藥商許可執照處新台幣五萬元罰鍰,該藥師不服,應如何行使救濟權利?(A)向行政院衛生署提起行政訴訟 (B)以書面向原處罰機關提出異議申請復核(C)向行政院

【評論內容】1.沒申請藥商許可執照是違反藥事法,被罰錢不服,15天內先提書面異議申請複核,對複核又不服才提訴願訴訟 2.藥師沒申請執業登記被罰錢,是違反藥師法,依照訴願法人民對行政處分不服認為不當可提訴願 。(藥事法第99條、藥師法第七條、訴願法第一條)應該是這樣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