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某藥局負責藥師販賣醫療器材遭衛生機關以未申請藥商許可執照處新台幣五萬元罰鍰,該藥師不服,應如何行使救濟權利?
(A)向行政院衛生署提起行政訴訟
(B)以書面向原處罰機關提出異議申請復核
(C)向行政院請願
(D)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169
統計:A(39),B(243),C(7),D(34),E(0)

用户評論

【用戶】隔夜奶油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1.沒申請藥商許可執照是違反藥事法,被罰錢不服,15天內先提書面異議申請複核,對複核又不服才提訴願訴訟 2.藥師沒申請執業登記被罰錢,是違反藥師法,依照訴願法人民對行政處分不服認為不當可提訴願 。(藥事法第99條、藥師法第七條、訴願法第一條)應該是這樣ㄅ~

【用戶】仁藥基金會無限期籌備中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藥商要申覆,藥師不用,這裡考的是藥商,關鍵字“未申請藥商許可執照”

【用戶】aranzl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藥局販賣醫療器材,無須另外申請藥商許可執照

【用戶】袁偉智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因為藥事法被罰, 提出復核,不行就訴願跟行政訴訟因為藥師法的"懲戒",可以提出覆審;如果不是懲戒,就走訴願跟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