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 依勞動基準法第 9 條之 1 之規定,有關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最長不得逾多少年?(A)最長不得逾一年 (B)最長不得逾二年 (C)最長不得逾三年 (D)最長不得逾四年

【評論內容】

《勞基法》第9之一條

未符合下列規定者,雇主不得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

一、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

二、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

三、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

四、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前項第四款所定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違反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其約定無效。

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最長不得逾二年。逾二年者,縮短為二年。

【評論主題】47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其於保險效力停止後多久之時間內,仍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傷病、失能、死亡給付? (A) 1 年內 (B) 2 年內 (C) 3

【評論內容】

《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保險效力停止後得主張之權利)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評論主題】45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提案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股份之股東,始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股東所提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董事會得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172條之1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A)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C)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有左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B)

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二項或前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D)

【評論主題】43 關於累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受徒刑之執行須完畢 (B)假釋期間再犯為累犯 (C)受徒刑執行完畢,5 年內再犯故意或過失之罪 (D)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仍適用之

【評論內容】

《刑法》

第47條(累犯)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A) (C)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第48條(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第49條(累犯適用之除外)

累犯之規定,於前所犯罪在外國法院受裁判者,不適用之。(D)

【評論主題】14 下列關於總統、副總統選舉之敘述,何者錯誤?(A)經政黨推薦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推薦之政黨不得撤回其推薦 (B)現役軍人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C)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設籍 15 年以上

【評論內容】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20條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C)

第30條

經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

經政黨推薦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其推薦之政黨,不得撤回其推薦。(A)

第27條

下列人員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一、現役軍人。(B)

二、辦理選舉事務人員。

三、具有外國國籍者。(D)

前項第一款之現役軍人,屬於後備軍人應召者,在應召未入營前,或係受教育、勤務及點閱召集,均不受限制。

當選人因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定情事之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總統、副總統補選候選人。

【評論主題】27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企業經營者應負義務及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確保該商品或服務,高於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B)僅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對其他人之損害無須負責(C)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第一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A)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C)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B) (D)

【評論主題】33 Obviously, Joe thought too highly of himself and enjoyed behaving ______to draw the attention of

【評論內容】

▲concordant (a.) 和諧地,一致地

 to be concordant with sth. 與某事物一致

△ concord (n.) 一致,協調,(國際的)和睦[U]

 These neighboring states had lived in concord for centuries.

 這些鄰國幾百年來和睦相處。

▲pretentiously (adv.) 做作地

△ pretentious (a.) 矯情做作的,自負的

*pretend (v.) 假裝,自稱 (a.) 假裝的

▲recursively (adv.)【電腦】遞歸地

△ recursive (a.) 遞歸的

▲sporadically (adv.) 偶發地

△ sporadical=sporadic (a.) 偶發的

 sporadic rain showers 陣雨

【評論主題】【題組】40 (A) looked after (B) passed over (C) broken down (D) carried out

【評論內容】

The restoration was carried out from 2001 to 2008. 修復工作從2001年至2008年間進行。

(A)【look after】

1. 照顧,照看 2. 目送 3. 追求

(B)【pass over】

1. 忽略,迴避 2. (在提升、任命時)對sb.不考慮 3.【婉】去世 4. 移交,轉移

(C)【break down】

1. (因機械、電力等故障)停止運轉,失靈 2. 失敗,瓦解 3. (健康狀況)變得惡劣 4. 感情失去控制

(D)【carry out】

1. 執行,進行→ carry out a promise 實踐諾言

2. 完成,實現→ I have carried out my mission. 我已實現了我的使命。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於憲法總綱中有明文規定?(A)國歌 (B)國徽 (C)國旗 (D)國都

【評論內容】

國旗、國民、國體 → 雞鳴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