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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 下列那個國家的警察制度採雙軌制,即內政部所轄警政署及國防部所轄憲警系統?(A)英國 (B)美國 (C)德國 (D)法國

【評論內容】

法國至今乃是雙軌制,

即:1.內政部轄警政署 2.國防部所轄憲警系統

補充法國警察歷史:

巴黎是法國歷史縮影,P制度始於法王休卡佩(987-996),他開始任命巴黎市長,市長身兼三職:治安法院長、軍事司令官、P局長,三合一制度始於羅馬統治下之高盧

巴黎市長的警衛員、夜巡隊員在特定區域負治安之責,法王政權不穩固,故巴黎以外其他地方由貴族仰賴軍隊維持秩序,此二元執法體制持續到17世紀

17世紀法王權力穩固,路易十四政政部長郭伯特建立全國P體制,P局長結合司法、行政,除了犯罪活動,也包含政治、經濟、社會問題。

社會各階層構成全民密告系統,造成濫權情事觸使1789法國大革命

大革命後濫權與密告依舊存在,1791拉法葉成立國民兵,後來發展成憲警

1800拿破崙劃分全國95個警局,P不再兼任治安法官,但權力能然很大,1854拿破崙三世成立安全局,擁有制服與刑事P

1966安全局與巴黎P合併成警政署

【評論主題】23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平日住在市區 10 層樓之一公寓,某日甲發現乙有婚外情,遂與乙發生嚴重爭吵。甲表示要與乙離婚,惟乙不從,威脅要跳樓自殺,並已走到窗戶陽台,作狀要跳樓。甲遂打電話報警,當 地派出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19條第19條(得為管束之情形)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評論主題】15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取必要措施。請問下列何者並非此法定措施之一? (A) 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 (B)開啟後車箱並進行檢

【評論內容】

警職法8條II規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需要有 (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此要件才得檢查交通工具

【評論主題】17.甲、乙共同決意以怪手竊取郵局提款機,到達現場遇見不認識的丙正竊取郵局之財物,乃各自進行竊取行動,甲開怪手將提款機自牆壁挖出後,放入乙駕駛之貨車載走,丙亦竊得其想要之財物,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以竊

【評論內容】第7條(相牽連之案件)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   一、一人犯數罪者。   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   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   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