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Rock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法國至今乃是雙軌制,即:1.內政部轄警政署 2.國防部所轄憲警系統補充法國警察歷史:巴黎是法國歷史縮影,P制度始於法王休卡佩(987-996),他開始任命巴黎市長,市長身兼三職:治安法院長、軍事司令官、P局長,三合一制度始於羅馬統治下之高盧巴黎市長的警衛員、夜巡隊員在特定區域負治安之責,法王政權不穩固,故巴黎以外其他地方由貴族仰賴軍隊維持秩序,此二元執法體制持續到17世紀17世紀法王權力穩固,路易十四政政部長郭伯特建立全國P體制,P局長結合司法、行政,除了犯罪活動,也包含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社會各階層構成全民密告系統,造成濫權情事觸使1789法國大革命大革命後濫權與密告依舊存在,1791拉法葉成立國民兵,後來發展成憲警1800拿破崙劃分全國95個警局,P不再兼任治安法官,但權力能然很大,1854拿破崙三世成立安全局,擁有制服與刑事P1966安全局與巴黎P合併成警政署